美國國稅局設立的「896行動」旨在調查《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的遵守情況。該行動發現數百名納稅人未申報大額海外銀行帳戶存款,但根據一份監督機構的報告顯示,這些努力最終只促成了少數的審查和處罰。國稅局發現數百名納稅人未申報…
對於擁有海外金融帳戶的美國公民和居民而言,遵守《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FBAR)是一項至關重要的法律義務。每年,如果納稅人海外金融帳戶的總價值超過特定門檻,則必須申報。錯過FBAR申報截止日期可能會導致嚴重的處罰,包括罰款等。
重磅消息-美國最高法院於2023年2月28日就Bittner訴Boyd案(991 F.3d 1077 (9th Cir. 2021))作出裁決,認定1萬美元的非故意FBAR表格114罰款是按報告計算,而非按帳戶計算!美國最高法院週二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
美國國稅局在IR-2022-174號通知中提醒納稅人,114表格(海外銀行帳戶報告,FBAR)的延期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7日即將到來!受波多黎各、佛羅裡達州、北卡羅來納州和南卡羅來納州自然災害影響的納稅人,其FBAR申報截止日期可能會進一步延長。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提醒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以及[…]
最後,我們將明確《聯邦法規彙編》(CFR)第31篇(貨幣與金融:財政部)中規定的FinCEN 114表格所列的FBAR罰款,該表格由美國國稅局(IRS)管理,並由聯邦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負責管理。美國最高法院於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同意審理此案[…]
美國國稅局在IR-2022-73號公告中提醒納稅人,無需擔心,因為114表格(海外銀行帳戶報告)的提交截止日期通常會從2022年4月或6月延長至2022年10月17日,無需任何額外申請。國稅局今天再次提醒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以及所有美國境內的合法實體,提交114表格(海外銀行帳戶報告)的截止日期是[…]
通知 - 2021年10月5日 -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宣布,受颶風艾達、加州山火和熱帶風暴弗雷德影響的受害者,提交 FBAR 表格 114 的截止日期延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FinCEN 將這項擴大後的救濟措施擴展至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 (FEMA) 指定的任何地區,其中包括 […]
本文深入剖析了美國公民在FBAR表格114和FATCA表格8938上申報其海外資產/海外帳戶的義務,以及未按規定申報將面臨的各種處罰和補救措施。摘要:納稅人通常有義務申報其海外資產[…]
與地區法院在 Bittner 案(德克薩斯州地區法院,2020 年 6 月 29 日)中的裁決類似,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於 2021 年 3 月 26 日裁定,根據《美國法典》第 31 卷第 5321(a)(5)(A) 條,對於逾期但只能準確的外國銀行和美國政府帳戶報告 (BARF),一項非故意罰款但只能準確的外國銀行和美國財務報告。 […]
第四巡迴法院維持了對未提交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114表格(即《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的納稅人處以的「故意」罰款,儘管他們聲稱對此並不知情!法院認定他們的行為「客觀上是魯莽的」。儘管這對夫婦對FBAR表格一無所知,但法院仍然維持了「故意」的FBAR罰款。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於2020年12月31日通知申報者,雖然目前持有虛擬貨幣的帳戶不被視為應報告帳戶,但其即將提出的變更將要求虛擬貨幣帳戶根據《聯邦法規》第31篇第1010.350(c)條的規定進行報告。目前,《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FBAR)法規並未對虛擬貨幣帳戶進行定義。 […]
在比特納案(德州地區法院,2020年6月29日)中,地方法院裁定,非故意違反FBAR規定的處罰與每份未及時或正確提交的FBAR 114表格相關,而非與每個未及時或正確申報的海外金融帳戶相關。美國國稅局和財政部是否會同意這一觀點,尚待時間檢驗。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明確指出,相關法規(31 CFR §1010.350(c))並未將離岸帳戶中持有的虛擬貨幣定義為需在FBAR 114表格中申報的帳戶類型。長期以來,稅務從業人員和納稅人一直在爭論虛擬貨幣(又稱加密貨幣)是否需要根據FinCEN 114表格(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進行申報。
美國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注意114表(FBAR)和8938表(特定外國金融資產申報表)的申報截止日期,不必擔心,因為這些截止日期通常會從2019年4月或6月延長至2019年10月15日。此外,國稅局還提及了現已終止的海外帳戶自願披露計劃(OVDP)和簡化申報流程。美國國稅局今天再次提醒[…]
儘管截至2018年9月28日,納稅人已無法完全披露其海外資產並享受“海外自願合規計劃”(OVDP)針對故意逃稅者的優惠政策,但納稅人仍可自願披露其海外資產。對於非故意逃稅者,簡化申報流程也適用。 […]
針對故意未申報全部收入、未提交FBAR表格114和/或FFA表格8938的納稅人,海外自願合規計畫(OVDP)已於2018年9月28日終止,該計畫涉及56,000名納稅人,總金額達11.1億美元。請放心,針對非故意納稅人的簡化計劃[…]
FinCEN澄清,根據聯邦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通常為今年4月15日,但4月15日是星期日,4月16日是華盛頓特區的解放日),2017納稅年度的FBAR表格114的截止日期為4月17日。此外,還有自動延期選項[…]
國稅局真丟臉。法院裁定,個人是否故意不提交準確的海外銀行帳戶報告(FBAR)是一個本質上屬於事實問題,不能透過簡易判決解決,因為這涉及納稅人的意圖。國稅局無權就納稅人是否故意不提交報告這一問題獲得簡易判決。 […]
考慮到颶風「艾爾瑪」對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指定地區的納稅人造成的巨大損失,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將原定於2017年10月16日提交的FBAR表格114的截止日期延長至2018年1月31日。維京群島、波多黎各和佛羅裡達州部分地區現在也符合延期條件,延期申報者可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提交申報表。金融犯罪執法網[…]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日提醒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包括擁有雙重國籍者),檢查自己是否負有美國納稅義務以及是否需要申報。同時,該機構也告知所有擁有外國銀行或金融帳戶的人士,新的申報截止日期現已生效。 […]
美國國稅局連續第三年發布官方的「十二大稅務騙局」名單,其中就包括海外避稅。海外避稅再次名列其中。近期,國稅局宣稱已從逃稅者手中獲得了超過50萬份未申報海外資金的披露信息,並追回了9.9億美元的欠稅。
美國國稅局每年都會編制一份「十二大稅務詐騙」名單,列出上一年最常見的幾種稅務騙局。在最近發布的2017年報告中,電話詐騙、網路釣魚以及一種尤其令人擔憂的騙局——報稅員詐欺——位居榜首。 「絕大多數稅務專業人士都能提供誠實、高品質的服務。」但仍有少數報稅員有詐欺行為。
最近,許多報稅員發現,他們的一些客戶未能向美國國稅局 (IRS) 申報其在海外銀行帳戶、公司或信託中的權益。由於《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 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報告其美國儲戶,因此美國國稅局更有可能…
誰需要填寫 114 表格,即《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FBAR)?根據《銀行保密法》(PL 91-508),“任何在美國擁有外國銀行、證券或其他金融帳戶的財務權益、簽字權或其他授權的美國人”,如果該人的外國帳戶…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並擁有海外銀行帳戶,請務必確保您完全遵守美國稅法,並已揭露所有必要資訊。美國司法部決心查明違法者,並已重新啟動打擊逃稅者的行動。 2016年1月,[…]
未披露的海外帳戶 華盛頓—隨著國際稅務合規工作取得多項新進展,美國國稅局提醒擁有未披露海外帳戶的美國納稅人,應利用現有途徑全面履行其聯邦納稅義務。最新數據顯示,已有55,800名納稅人加入海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DP)[…]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AICPA) 在 8 月 15 日緻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 (IRS) 的一封信中建議,應透過有針對性地取消某些重複的海外美國公民稅務申報要求,簡化其稅務合規流程。此項簡化措施將適用於 […]
在一項限制美國國稅局強制納稅人提供傳票文件的權力的裁決中,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撤銷了地區法院的一項命令,並將該命令發回重審。該命令強制被告史蒂文·格林菲爾德遵守國稅局的傳票,提供與其海外帳戶相關的文件。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認為,既成事實原則不適用於允許…
稅務新聞、期刊和簡訊 > 聯邦稅 > 聯邦稅日 – 最新動態 > 司法 > J.3,納稅人無需就在線撲克賭博帳戶提交 FBAR 報告(Hom,CA-9),(2016 年 7 月 29 日)一名撲克玩家在兩個在線撲克網站上的賬戶不屬於外國金融賬戶申報所指的外國金融賬戶申報所指的外國金融賬戶申報所指的外國金融賬戶
勞拉桑德斯報告:美國司法部已開始審查數千名美國納稅人的瑞士銀行帳戶,以比對銀行資訊與納稅人向美國國稅局申報的資訊。司法部稅務司資深律師納內特戴維斯在最近的一次會議上表示,帳戶資訊與申報資訊之間的差異可能引發起訴。 […]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日提醒,擁有一個或多個位於美國境外的銀行或金融帳戶,或擁有此類帳戶的簽字權的納稅人,可能需要在6月30日(週四)之前提交FBAR(海外銀行帳戶報告)。根據法律規定,許多擁有超過一定限額的海外帳戶的美國納稅人必須提交114表格,即FBAR報告[…]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提醒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包括擁有雙重國籍且在2015年全部或部分時間居住或工作在國外的人士,他們可能需要在2016年繳納美國稅款並提交申報表。國稅局鼓勵擁有海外資產的納稅人,即使金額相對較小,也應…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日表示,納稅人遵守海外金融帳戶申報規定的數量持續強勁增長,反映出納稅人對這一重要的離岸稅收規則的認識和遵守程度不斷提高。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表示:「國內外納稅人都需要認真對待其海外納稅和申報義務。提高海外合規性[…]
華盛頓—自2009年以來,已有超過54,000名納稅人參與了海外帳戶揭露計畫。美國國稅局今天提醒擁有未披露海外帳戶的美國納稅人,應認真考慮現有的途徑,以完全履行其聯邦納稅義務。海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DP)和簡化程序均可協助納稅人實現此目標。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提醒所有在美國境外擁有一個或多個銀行或金融帳戶,或對這些帳戶擁有簽字權的個人,可能需要在下週二,即6月30日之前提交FBAR(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 FBAR指的是114表格,即《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該表格必須…
美國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注意FATCA和FBAR申報的重要截止日期。國稅局週三提醒擁有海外帳戶的納稅人注意一些重要日期。國稅局提醒擁有海外帳戶的納稅人注意與《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和《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申報》(FBAR)相關的兩項重要截止日期。所有擁有海外帳戶的納稅人都應注意這些截止日期。
所有美國公民和居民都必須在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中申報全球收入。如果您在報稅表的正常截止日期當天居住在美國境外,則2014年度報稅表的延期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同樣,申報某些外國金融帳戶權益的截止日期也是…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日提醒所有需提交海外銀行帳戶報告(FBAR)的納稅人,務必在6月30日截止日期前申報其海外資產。近年來,隨著《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的逐步實施以及其他國際合規舉措的推進,擁有海外資產的納稅人對申報海外資產的意識顯著提高,FBAR申報數量也隨之大幅增長。國稅局鼓勵擁有海外資產的納稅人…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日提醒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包括擁有雙重國籍且在2014年全部或部分時間居住或工作在國外的人士,他們可能需要在2015年繳納美國稅款並提交申報表。大多數居住在國外的人士都需要提交申報表。申報要求通常適用於[…]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表示,透過將資金或資產藏匿在未申報的離岸帳戶中來逃避稅款的行為,仍然位列其2015年度「十二大逃稅」名單之中。 “近期針對離岸逃稅者及其協助機構的一系列成功執法行動…”
作者:Robert Barnett,註冊會計師、法學博士、稅務碩士;Renato Matos,法學博士、稅務法碩士。 2010 年《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近幾個月來已在美國境外產生影響,這源自於美國司法部與瑞士聯邦財政部於 2013 年 8 月 29 日宣布的協議。 […]
華盛頓—根據美國國稅局(IRS)消息,符合自動延期兩個月條件的海外納稅人必須在6月16日(星期一)之前提交2013年度聯邦所得稅申報表。 6月16日的截止日期適用於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以及在4月15日常規截止日期前在美國境外服役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
美國司法部官員稱,自願披露的海外帳戶數量已達4.3萬個(2014年3月19日) 美國司法部助理司法部長(稅務司)凱瑟琳·肯納利於3月18日表示,美國帳戶持有人自願披露的海外帳戶數量已達4.3萬個。她在與Caplin & Drysdale Chartered律師事務所的斯科特·米歇爾於美國律師協會的一次會議上發表了上述言論。 […]
稅務新聞、期刊和簡報 > 聯邦稅 > 聯邦報稅日 – 最新動態 > 國會 > C.1,萊文、麥凱恩敦促司法部在逃稅案件中尋求引渡(2014年3月20日)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常設調查小組委員會的議員們於3月18日敦促司法部尋求引渡。
權衡各種選擇需要對風險有透徹的了解。作者:斯科特·H·諾瓦克律師,2013年12月。註冊會計師經常會遇到對海外帳戶擁有權益或簽署權的客戶。美國國稅局強調了美國海外帳戶持有人遵守申報要求的重要性,但許多納稅人可能仍然不了解他們的責任,以及…
美國國稅局已收到部分國內實體申報者提交的12納稅年度8938表格。請注意,這些實體無需提交12納稅年度8938表格。美國國稅局預計未來將推出相關法規,要求國內實體在成立或利用特定稅收優惠政策時提交8938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