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1年以來,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6851(d)條規定,所有居民外國人以及某些非居民外國人必須在離開美國前獲得「合規證明」。這項規定已存在近一個世紀。然而,實際上很少有人這樣做,但新的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7345條可能會改變這一現狀!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7345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