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居住測試是嚴格的定性測試,發現於 形式2555 第 1 頁第二部分。
通常由於易於使用和完成,善意居住測試用於非過渡年份; 這通常不是在從美國出國到國外和遣返美國的納稅年度,而是在中間納稅年度中使用的善意居住測試。
符合真實居住測試的資格
為了滿足真實居住測試的要求,您必須:
- 美國公民; 或者
- 成為美國居民外國人(在這個意義上是綠卡持有人),他們是與美國簽訂包含非歧視條款的所得稅條約的國家的國民,不考慮任何條約節省條款(Rev. Rule 91-58) ; 和
- 滿足在“外國”停留一整年(即 1 月 31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全包的要求。
一旦通過了善意居住測試,您就可以離開外國進行短暫或臨時的美國旅行。但是,為了保持善意居住測試身份,您必須有明確的意圖,即從此類國家返回您的善意居住國。旅行,沒有不合理的延誤。 因此,我們始終建議納稅人考慮在出發前往美國之前購買回程機票
Bona Fide Residence Test 並不一定意味著您的住所,住所是您的永久住所,是您始終打算返回的地方。
儘管在性質上是定性的,但您在外國居住或工作從事特定工作或在一個日曆年或更長的特定時間段內不會自動獲得真正的居住測試身份。 逗留時間、工作性質、意圖和目的都是滿足真實居住測試的考慮因素。 善意居住測試由美國國稅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填寫並提交 2555 表格後,IRS 可能會對納稅人的具體事實和情況進行分析,因為 IRC 第 911(d)(1)(A) 條要求納稅人建立善意的居住地以“滿足秘書”。 法院將這種法定語言解釋為對納稅人施加“強有力的證據”標準以證明其居住在外國,而不是證明“納稅住所”身份的證據標準較少。
外國定義
就“外國收入排除”而言,IRC Sec 911 將“外國”定義為除美國以外的政府主權下的任何領土。
“外國”不包括在國際水域或其上空航行的船舶或飛機。 “外國”也不包括位於任何單個國家領海之外的海上設施。
此外,“外國”一詞確實包括該國的領空和領海,以及該國領海附近的海床和底土,根據國際法,該國擁有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權利。 .
“外國”一詞不包括南極洲或美國屬地,例如波多黎各、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美屬維爾京群島和約翰斯頓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