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提醒所有有 FBAR 申報要求的納稅人在 30 月 XNUMX 日截止日期之前報告其外國資產。 近年來,隨著 FATCA 的逐步實施和其他國際合規工作提高了擁有離岸資產的納稅人的意識,FBAR 申請急劇增加。
美國國稅局鼓勵擁有外國資產的納稅人,即使是相對較少的資產,也要檢查他們是否有申報要求。 另外,某些居住在國外的納稅人可能還必須在 8938 月 15 日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與 FATCA 相關的 8938 表格及其納稅申報表。 (國內申報人可能還需要提交 15 表格,該表格應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連同他們的納稅申報表一起提交。)
“絕大多數納稅人支付了他們應得的份額。 FBAR 和 FATCA 的申報要求使相對少數試圖將資產和收入隱藏在海外的納稅人變得更加困難,”美國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說。 “鼓勵納稅人審查規則並披露其離岸資產。”
FBAR 要求
FBAR 指 形式114, 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必須向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提交。 該表格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並且只能通過 BSA電子歸檔 系統網站。
誰需要提交 FBAR? 在 10,000 年任何時候對總價值超過 2014 美元的外國金融賬戶擁有權益、簽名或其他權力的納稅人通常必須申報。 有關歸檔要求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當前的 FBAR 指南 在 IRS.gov 上。 另見 一小時的網絡研討會 解釋 FBAR 要求。
FBAR 申報要求不是申報納稅申報表的一部分。 FBAR 表格 114 單獨並直接向 FinCEN 提交。
根據 FinCEN 的數據,近年來 FBAR 申請激增。 FBAR 申請在 1 日曆年首次超過 2014 萬,並且在過去 10 年中有 280,000 年從 2005 年的約 XNUMX 起上升。
FATCA 要求
FATCA 指外國賬戶稅收合規法案。 該法律通過關注美國納稅人和外國金融機構的報告來解決美國納稅人對外國賬戶的稅務違規行為。
一般來說,聯邦法律要求 美國公民和外國居民 報告任何全球收入,包括來自外國信託和外國銀行和證券賬戶的收入。 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影響的納稅人需要填寫附表 B 並將其附在納稅申報表中。 第三部分 附表B 詢問是否存在外國賬戶,例如銀行和證券賬戶,一般要求美國公民報告每個賬戶所在的國家。
此外,某些納稅人可能還需要填寫並附在他們的報稅表上 形式8938 特殊外國金融資產報表。 一般來說,如果這些資產的總價值超過某些閾值,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和某些非居民外國人必須在此表格上報告指定的外國金融資產。 見指示 此表格的詳細信息。
FATCA 表格 8938 的要求不會取代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納稅人提交 FBAR 表格 114 的義務。兩種提交要求的簡要比較如下: 可用的 在IRS.gov上。
美國所得稅義務
美國公民和外籍居民,包括在 2014 年全部或部分時間在國外生活或工作的具有雙重國籍的人,在 2015 年可能需要承擔美國納稅義務和申報要求。
即使納稅人有資格享受稅收優惠,申報要求通常也適用,例如 外國所得收入排除 或者 外國稅收抵免,這大大減少或消除了他們的美國納稅義務。 這些稅收優惠不是自動的,只有在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交美國所得稅申報表時才可用。
申報截止日期為 15 年 2015 月 XNUMX 日星期一,適用於在美國和波多黎各境外納稅的美國公民和外籍居民,以及在美國和波多黎各境外服役的美國公民和外籍居民,在常規截止日期他們的納稅申報表。 要使用此自動延期兩個月,納稅人必須在其報稅表中附上一份聲明,說明這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適用。 看 美國公民和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 洽詢詳情。
在 2014 年從美國獲得收入的非居民外國人也必須確定他們是否有美國納稅義務。 非居民外國人的申請截止日期可以是 15 月 15 日或 XNUMX 月 XNUMX 日,具體取決於收入來源。 看 非居民外國人的稅收在IRS.gov上。
提供更多信息
任何美國境內或境外的納稅人有稅務問題都可以參考國際納稅人 登陸頁面並使用在線 國稅局稅務地圖和 國際稅務專題索引 得到答案。 這些在線工具按主題組合或分組 IRS 表格、出版物和網頁,並為用戶提供查找稅務信息的單一入口點。
正在國外尋找報稅表的納稅人應訪問帶有憑證和特定資格的聯邦納稅申報單編制者目錄.
為幫助避免延遲退稅,居住在國外的納稅人應訪問 有效獲得海外納稅人退稅的有用提示頁面.
有關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美國公民和外籍居民的稅收規則的更多信息,請參見: 出版物54, 美國公民和海外居民稅務指南,可在 IRS.gov 上獲取。
美國國稅局推出了新的在線視頻並擴展了其他在線資源,以幫助納稅人,尤其是居住在國外的納稅人,履行其在美國的納稅義務。 詳情見 IR-2015-85 發行於4年2015月XNUM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