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表示,遵守外國金融賬戶報告的納稅人的強勁和持續增長反映了對離岸稅收規則這一重要部分的認識和合規性的提高。
“國內外的納稅人需要認真對待他們的離岸稅收和申報義務,”美國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說。 “幾年來,提高離岸合規性一直是美國國稅局的首要任務,我們看到了非常積極的成果。”
根據法律規定,許多擁有超過一定限額的海外帳戶的美國納稅人必須提交 114 表格,即《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簡稱「FBAR」。該表格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給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
2015年,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收到的海外銀行帳戶報告(FBAR)數量創下歷史新高,達到1,163,229份,比前一年增長超過8%。事實上,根據FinCEN的數據,在過去五年中, FBAR申報數量平均每年增加17%。
提交 IRS 表格 8938,即特定外國金融資產聲明,是對外國報告要求意識日益增強的另一個標誌。 納稅人在 300,000 納稅年度提交了超過 8938 份 2014 表格的納稅申報表,與上一年大致相同,而 200,000 納稅年度(該表格的第一年)大約為 2011 份。
8938 表格源自於《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表格的申報門檻遠高於 FBAR 表格。
備案要求
凡在2015年任何時間擁有總價值超過1萬美元的境外金融帳戶權益、簽字權或其他授權的納稅人,均須提交FBAR(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 FBAR的截止日期為6月30日,必須透過BSA電子申報系統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
一般來說,如果這些資產的總價值超過某些閾值,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和某些非居民外國人必須在表格 8938 上報告指定的外國金融資產。 申報門檻因納稅人是否提交聯合所得稅申報表或居住在國外而異。 8938 表格的最低申報門檻為 50,000 美元,但因納稅人而異。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表格說明。
IRS.gov是國際納稅人獲取重要稅務問題答案的最佳起點。 IRS.gov的「國際納稅人」頁面內容豐富。該網站也提供海外稅務代理人名錄。
國際納稅人會發現美國國稅局 (IRS) 的線上稅務地圖和國際稅務主題索引是獲取答案的寶貴資源。美國國稅局還提供影片來幫助國際納稅人。更多信息,請參閱IR-2016-03 。
根據法律,居住在國外的美國人以及許多非美國公民必須提交美國所得稅申報表。 此外,主要稅收優惠,例如外國收入排除,僅適用於提交美國申報表的人。
法律要求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申報全球收入,包括來自外國信託、外國銀行帳戶和證券帳戶的收入。大多數情況下,受影響的納稅人需要填寫並附上附表B。附表B第三部分詢問是否有外國帳戶,例如銀行帳戶和證券帳戶,通常要求美國公民申報每個帳戶所在的國家。
有關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的稅收規則的更多信息,請參閱第 54 號出版物《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海外稅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