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與答:我不認為我實際上是一名外籍人士。 我需要備案嗎?
Q:您好,我是美國人,但住在荷蘭,我的配偶是荷蘭公民。我不是外籍人士,因為我持有高技能移民簽證,在荷蘭公司工作,收入是歐元。有人告訴我需要在美國報稅-請問您能提供一些建議嗎?
答:因為您是居住和工作在國外的美國公民,所以您是外籍人士。讓我補充一下—按照我們的定義,您就是外籍人士!
所有美國公民每年都必須報告其全球收入。 你確實必須歸檔。
根據您的問題,您將必須單獨提交已婚申請,而不是聯合提交已婚申請。 如果您的丈夫是非居民外國人,沒有接觸過美國,那麼您必須提交 MFS。
不過,有個好消息:美國國稅局提供了兩種工具來幫助減少或消除雙重徵稅。 第一個是外國收入排除,如果您符合資格,您可以在 91,500 納稅年度排除最多 2010 美元。 第二個工具是外國稅收抵免。 這可能會為您在美國繳納給外國的稅款提供一美元對一美元的抵免。
它比這更複雜,多種因素可以決定結果。 但是,這就是它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