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稅收抵免的意義
這是因外國所得稅預扣而支付給外國政府的不可償還的稅收抵免。只有在國外工作或投資收入來自國外的人士才能獲得外國所得稅抵免。
除非納稅人符合最低限額免稅條件,否則應在1116表格上申報外國稅收抵免。只有當收入需繳納國內稅款時,才能申報外國稅收抵免。納稅人只能就已繳納的外國所得稅款申請抵免。
如果您排除了外國住房成本或外國賺取的收入,並且仍然繼續獲得排除的相同收入的外國稅收抵免,您的排除可能會被撤銷
外國稅收抵免的重要性
外國稅收抵免對於減少雙重徵稅的可能性非常重要。 它有助於檢查對可能已在另一個國家徵稅的居民的收入徵稅的系統。 抵免主要適用於與抵免減免的稅款性質相似的稅款。 但僅限於與外國收入來源相關的稅額。
當被用作扣除時,外國稅收抵免會減輕您在美國的應稅收入。 逐項減稅在附表 A(表格 1040)中進行。
當用作抵免時,外國稅收抵免可減輕您在美國的納稅義務。 在大多數情況下,建議將您的外國所得稅作為抵免。
了解何時使用外國稅收抵免
可以根據以下情況使用外國稅收抵免:
- 外國征稅的描述,即它是否是可選徵稅、是否具有可自由裁量的稅率、強制性、用於支付服務費等。
- 如果國外有類似信用的製度
- 涉及的兩國之間是否有稅收協定
- 徵款的基礎特徵,即是否為財產、認定利潤、總收入等。
- 付款方式,即是通過實物付款嗎? 通過支票或代扣代繳。
- 徵稅機構或稅收相關人員提供的服務或財產的性質。
- 徵收機關對納稅人的規定
- 稅收抵制等徵稅國政治制度的考慮。
一些系統試圖以某種方式限制外國所得稅。 這些限制主要來自由外國收入來源產生的國內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