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 27 年 2020 月 19 日首次報導的那樣,鑑於 Covid-2020 疫情,國稅局發布了 27-2020 年收入程序 (Rev Proc)。 Rev Proc 27-XNUMX 影響在美國境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人
Rev Proc 2020-27 援引 IRC Sec 911(d)(4) - 時間要求豁免 - 就 PPT 和 BFR 測試而言,將 Covid-19 疫情視為中國國家/地區(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的不利條件)從 1 年 2019 月 1 日起,在全球範圍內從 2020 年 15 月 2020 日至 19 年 1 月 2019 日,但是您必須能夠證明,如果沒有 Covid-1 疫情,您可以合理預期滿足最短時間要求居住在外國,並且分別在 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或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或之前是外國的真正居民或實際居住在外國。 但是,排除情況僅根據實際居住天數計算。
一般來說,如果您的客戶是美國公民或外籍居民,並且他們居住在國外,則他們需要對其全球收入納稅。 然而,根據第 105,900 條,他們可能有資格從 2019 納稅年度的收入中扣除最多 107,600 美元(2020 納稅年度為 911 美元)的外國收入。 《國內稅收法》第 XNUMX 條。
此外,他們可以排除或扣除某些外國住房金額,減去基本金額。 16 納稅年度允許的基本金額(最大免稅額的 16,944%)為 2019 美元,17,216 納稅年度為 2020 美元。然後將基本金額除以 365,再乘以合格期間的天數。
他們還可以從收入中扣除雇主為他們提供的膳食和住宿的價值。
為了有資格享受這些福利,他們必須在外國擁有納稅住所,並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是美國公民,並且在包括整個納稅年度在內的不間斷期間內一直是外國的真正居民。
- 是美國公民或居民,並且在任何連續 12 個月期間存在t在外國停留至少 330 天。
然而,如果戰爭、內亂或其他不利條件迫使個人在滿足 330 天要求之前離開一個國家,則可以免除最短時間要求。
資源:
修訂版程序 2020-27
由於 COVID-19 以及全球衛生緊急情況妨礙了正常的商業活動,在某些情況下,美國國稅局 (IRS) 已放棄 2019 年和 2020 年納稅年度的外國賺取收入和外國住房成本排除的居住和居住測試(參見 修訂版程序 2020-27).
根據 IRS 的規定,如果由於新冠肺炎 (COVID-19) 緊急情況,您的客戶被要求在 1 年 2019 月 15 日或之後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但在 2020 年 1 月 2020 日或之後在15年2020月2019日之前,或在2020年2019月2020日或之後在另一個外國,但在27年2555月XNUMX日或之前,他們仍然可能能夠滿足納稅年度的真實居住測試或實際居住測試的要求XNUMX 年或 XNUMX 年納稅年度,用於確定外國賺取收入免稅額以及住房成本免稅額或扣除額。 要申請 XNUMX 納稅年度的豁免,請在 XNUMX 表格的上邊空白處寫下“收入程序 XNUMX-XNUMX”,並將其附加到納稅申報表上。
要獲得減免資格,個人必須在 1 年 2019 月 1 日(中國)或 2020 年 330 月 19 日(其他地區)或之前在外國定居或實際居住在外國世界的。 如果不是因為 COVID-12 緊急情況,本來可以滿足 XNUMX 天實際居住要求的個人可以使用任何 XNUMX 個月的時間來滿足合格的個人要求,只要滿足其他要求。
包機成本結構範例
於 1 年 2019 月 1 日抵達中國,並證明他們合理預期會在中國工作到 2020 年 10 月 2020 日,但因 COVID-19 於 1 年 31 月 2019 日離開中國的個人,將是合格的1年9月2020日至911月XNUMX日期間以及XNUMX年XNUMX月XNUMX日至XNUMX日期間的個人,前提是該個人已滿足第XNUMX條規定的其他資格要求。 XNUMX.
1 年 1 月 2020 日至 2 月 2020 日期間在英國的個人證明,他們合理地預期整個日曆年都會在英國工作,但由於新冠疫情於 19 年 25 月 2020 日離開英國-2020,並於1年1月2020日返回英國,在該日曆年的剩餘時間內,將成為25年31年2020月911日至XNUMX月XNUMX日和XNUMX月XNUMX日期間的合格個人到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假設個人已滿足第 XNUMX 條規定的其他資格要求。 XNU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