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期刊和時事通訊> 聯邦稅務> 聯邦納稅日– 當前> 內部稅收服務> I.1,條例取消了提交83(b) 選擇和個人納稅申報表(TD 9779) 副本的要求,(26 月2016 日, XNUMX)。 資本收益和損失。
美國國稅局已發布最終規定,取消了個人報稅表必須附上《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83(b)條選舉聲明副本的要求。這些規定適用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轉移的財產。
通常情況下,當個人因提供服務而獲得財產(例如股票)作為報酬時,該財產的公允市場價值與支付金額(如有)之間的差額應計入該個人在該財產中的權利可轉讓或不存在重大喪失風險的納稅年度的收入。但是,個人可以選擇在財產轉讓之日起30天內,透過向美國國稅局提交《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83(b)條規定的選擇聲明,將轉讓時的公允市場價值計入收入。根據先前的規定,該聲明的副本需要隨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一起提交。
美國國稅局已意識到,部分受影響的納稅人希望以電子方式申報年度所得稅,但由於商業申報軟體未能始終提供將選擇副本附加到電子申報表中的方法,導致他們無法實現這一目標。因此,這些納稅人無法利用更有效率的電子申報程序。
為了消除希望以電子方式提交所得稅申報表的個人的這一障礙,法規取消了將選舉副本與個人納稅申報表一起提交的要求。 選擇仍必須在財產轉讓給個人之日後 30 天內向 IRS 提交。
TD 9779,2016FED ¶47,039
其他參考資料:
CCH 參考 – 2016FED ¶6382
稅務研究顧問
CCH 參考 – TRC COMPEN:1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