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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年度報告重點關注納稅人權利法案和 IRS 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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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 Nina E. Olson 今天向國會發布了她的 2013 年年度報告,敦促美國國稅局通過一項全面的納稅人權利法案——她說這將增加對該機構的信任,更廣泛地說,增強其能力為納稅人服務,徵稅。 倡導者還對 IRS 沒有足夠的資金為納稅人服務表示深切關注,指出 IRS 每年接到納稅人的電話超過 100 億通,而在 2013 財年,IRS 只能接聽來自納稅人的 61% 的電話。尋求與 IRS 客戶服務代表交談的納稅人。

“對於美國國稅局來說,2013 年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一年。 由於扣押,國稅局的資金大幅削減,這轉化為納稅人服務的減少,”奧爾森在發布報告時說。 “公眾對其公平性和公正性的信任受到質疑,因為有報導稱美國國稅局根據具有政治色彩的名字對某些免稅身份的申請人進行了更大的審查。 而且由於政府停擺16天,稅務局無法按時完成即將到來的報稅季的準備工作,耽誤了納稅人首次報稅和申請退稅的日期。”

Olson 繼續說道:“挑戰中也蘊藏著機遇,這份報告提出了一個‘21 世紀願景’,旨在滿足納稅人的需求並加強自願納稅合規。”

建議的納稅人權利法案

該報告重申了倡導者長期以來的建議,即美國國稅局採用納稅人權利法案 (TBOR)。 在之前的一份報告中,奧爾森分析了美國國稅局對免稅地位申請的處理,並得出結論認為其程序侵犯了她提出的十項納稅人權利中的八項。 今天的報告認為 TBOR 的理由要廣泛得多。

“納稅人的權利是自願遵守的核心,”報告稱。 “如果納稅人認為他們受到或可以受到任意和反复無常的對待,他們就會不信任稅收制度,也不太可能自願遵守法律。 如果納稅人對系統的公平性和完整性有信心,他們將更有可能遵守。”

報告強調,美國稅收制度是建立在自願合規之上的。 美國國稅局徵收的所有稅收收入中有 2% 是及時和自願支付的。 只有 XNUMX% 的結果來自 IRS 的執法行動。 對於納稅人來說,自願合規意味著不必面對 IREnforcement。 對於政府來說,自願合規是最便宜的,因為強制合規要求 IRS 投入資源來檢測和收集非自願報告或支付的金額。

雖然認為了解納稅人權利有助於自願遵守,但該報告引用了 2012 年為 TAS 進行的一項針對美國納稅人的調查,該調查發現不到一半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在 IRS 之前擁有權利,只有 11% 的人表示他們知道這些權利是什麼。

報告稱:“《國內稅收法》提供了數十種真實的、實質性的納稅人權利。” “然而,這些權利分散在整個守則中,並沒有以連貫的方式呈現。 因此,大多數納稅人不知道他們的權利是什麼,因此往往無法利用這些權利。”

該報告呼籲美國國稅局根據美國憲法的權利法案將已經存在的納稅人權利分為十大類別。 該報告稱,基於主題的、基於原則的納稅人權利法案的“簡單性和清晰性”將有助於納稅人從一般意義上理解他們的權利。

《納稅人權利法案》將作為稅務管理部門制定機構目標和績效指標的組織原則,並為納稅人提供基本原則。 美國國稅局指南 報告稱:“員工在與納稅人打交道時,會向納稅人提供信息,以幫助他們與美國國稅局進行交涉。”

倡導者提議的十項權利在報告中有詳細說明。 Olson 一直在與 IRS 高級官員討論發布 TBOR,TAS 剛剛與納稅人和準備者完成了一系列焦點小組,以評估對擬議清單的反應和理解。 奧爾森表示,美國國稅局已對發布擬議的 TBOR 持開放態度,她將繼續與 IRS 領導層合作,在來年完善和發布 TBOR。

國稅局資金不足

該報告指出,缺乏足夠的 IRS 資金是納稅人面臨的首要問題。 每年,有超過 100 億納稅人致電 IRS 尋求幫助,還有數百萬人訪問 IRS 現場或發送信件。 關鍵指標顯示,該機構越來越無法滿足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方面的幫助需求。

報告稱:“納稅要求通常是政府對其公民施加的最大負擔。” “全國納稅人倡導者認為,政府有實際和道德義務使合規盡可能簡單和輕鬆。” 報告還指出,旨在減少預算赤字的聯邦開支削減在應用於稅收徵收機構時會產生增加赤字的效果。

對納稅人服務的影響. 報告稱,IRS 的工作量在過去十年中有所增加,自 2010 財年以來,IRS 的資金和人員配置已削減了 8%。 該報告強調了納稅人服務質量下降到不可接受水平的關鍵領域:

  • 去年,美國國稅局只能接聽 61% 的納稅人尋求與客戶服務代表 (CSR) 交談的電話。 這比十年前的 87% 有所下降,其中一半是自 2010 財年以來的下降。在 2013 財年,39% 的電話(約 20 萬)根本沒有接通。
  • 確實通過的納稅人必須等待大約 17.6 分鐘才能與 CSR 交談。 這比十年前的 2.6 分鐘有所增加,增加了近六倍,幾乎是 2010 財年以來增加的一半。
  • 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納稅人訪問 IRS 步入式站點尋求幫助。 十年前,美國國稅局在報稅季回答了網站上的約 795,000 個稅法問題。 去年,它在報稅季處理了大約 110,000 個稅法問題——減少了 86%。
  • 國稅局歷來為尋求幫助的納稅人準備納稅申報表,特別是低收入、老年人和殘疾納稅人。 十年前,它準備了大約 476,000 份退貨。 這個數字在過去十年中顯著下降,美國國稅局最近宣布將不再準備回報。
  • 去年,美國國稅局收到了大約 8.4 萬封納稅人的來信,回應他們對稅收負債的擬議調整。 截至本財年末,國稅局“調整”清單中 53% 的納稅人信件被視為“超齡”(通常超過 45 天)。 相比之下,十年前的“超齡”百分比為 12%,28 財年為 2010%。
  • 美國國稅局最近宣布,在即將到來的報稅季期間,它只會在電話線路和免預約網站上回答“基本”稅法問題,並且不會在報稅季後回答任何稅法問題,包括來自數以百萬計的獲得延期申報並在當年晚些時候準備申報表的納稅人。

奧爾森明確表示,納稅人服務的不足主要歸因於資源不足。 她寫道,無論出於何種原因,“當政府制定與我們一樣複雜的稅法時,這是一種可悲的事態——然後無法回答正在盡最大努力遵守的困惑公民提出的除‘基本’問題之外的任何問題。 ”

倡導者對美國國稅局培訓預算削減的規模和影響表示特別關注。 自 2010 財年以來,IRS 的培訓預算已從 172 億美元削減至 22 萬美元。 報告稱:“如果 IRS 客戶服務代表沒有受過良好的培訓,尋求幫助的納稅人更有可能收到不正確的信息或沒有信息。” “如果 IRS 執法人員沒有接受過良好的培訓,審計人員可能會做出不適當的調整和評估,收款員工可能會徵收不適當的稅款或提出不適當的留置權。”

對自願合規和稅收徵收的影響. 報告指出,自 2010 財年以來削減 IRS 資金是作為全面削減旨在減少預算赤字的聯邦可自由支配支出的一部分。 但“預算削減背後的邏輯根本不適用於美國國稅局的資金,”報告稱。 美國國稅局在 255 財年從撥款中收到的每 1 美元收取 2013 美元。“如果財富 500 強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被告知,分配給公司應收賬款部門的每一美元將產生多美元的回報,”報告稱, “如果首席執行官選擇不向部門提供所需的資金,很難看出他將如何保住工作。 然而,這基本上是多年來美國國稅局資金一直在發生的事情。”

奧爾森說,美國國稅局的資金不足,因​​為聯邦預算規則對待美國國稅局的方式與對待所有支出計劃的方式相同——沒有為其收取的收入提供“信用”。 “這個程序在應用於美國國稅局時幾乎沒有意義,”她寫道。 “對於幾乎所有其他支出計劃,花費一美元就是這樣——它會使赤字增加一美元。 但花在 IRS 上的一美元產生的回報遠遠超過一美元——它減少了預算赤字。”

該報告重申了倡導者長期以來的建議,即相關國會委員會共同努力製定新的程序來資助 IRS,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合​​規性,特別是自願合規性,同時適當考慮保護納稅人的權利並儘量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解決的其他關鍵問題

聯邦法律要求提交給國會的年度報告至少確定納稅人遇到的 20 個“最嚴重的問題”,並提出行政和立法建議以緩解這些問題。 總體而言,今年的報告確定了 25 個問題,提出了數十項行政改革建議,提出了 10 項立法改革建議,並分析了在聯邦法院訴訟最多的 XNUMX 個稅收問題。

解決的“最嚴重的問題”如下:

需要退貨準備者監督2002 年,全國納稅人倡導者開始倡導對未註冊的報稅人進行監管,以保護納稅人免受不稱職和不道德的報稅人的侵害。 2011 年,美國國稅局開始實施法規,對未註冊的準備者進行註冊、測試和要求繼續教育。 2013 年,美國地方法院宣布 IRS 測試和繼續教育要求的規定無效,認為這些規定超出了財政部的權限,沒有實施授權立法。 如果地區法院的判決在上訴中得到維持,辯護人敦促美國國稅局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通過在其權限範圍內尋求教育和執法選擇來保護納稅人。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倡導者建議 IRS 讓未註冊的報稅員有機會獲得自願測試和繼續教育證書,並限制未獲得證書的未註冊報稅員代表納稅人審核他們準備的報稅表的能力。 倡導者還建議國會制定立法,澄清國稅局可以直接監管未註冊的有償準備者。

美國國稅局對拖欠稅款徵收的概念方法. 該報告敦促美國國稅局從根本上重新評估其傳統的收款方式。 在她的報告序言中,奧爾森引用了第三方研究,這些研究經常使用提供的稅款和留置權的數量來衡量收集功能的有效性。 她指出,與這種“傳統智慧”相反,在 1998 年《國稅局重組和改革法案》實施之後,國稅局徵收的收入實際上增加了,當時國稅局將徵收的稅款減少了 94%,留置權減少了 47%。 同樣,她指出,儘管自 51 財年以來稅收減少了 2011%,留置權自 45 財年以來減少了 2010%,但在過去幾年中,收債收入略有增加。奧爾森說,較早與拖欠納稅人的個人接觸和更靈活的使用為陷入財務困境的納稅人提供的付款選項,例如分期付款協議和妥協的提議,將比增加自動化提交的徵稅和留置權的數量更有效。 報告承認,對於有能力支付稅款但拒絕支付的納稅人,使用徵稅、留置權和扣押仍然是適當的。

美國國稅局的離岸自願披露計劃對誠實犯錯的納稅人的影響. 近年來,美國國稅局尋求加強對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 (FBAR) 報告和類似信息報告要求的執行,並提供了一系列離岸自願披露 (OVD) 計劃,以與未能提交所需表格的納稅人達成和解. 然而,報告稱,這些計劃對非“故意”不報稅的納稅人施加了過多的處罰。 分析美國國稅局 2009 年 OVD 計劃的結果,倡導者發現離岸罰款的中位數約為賬戶餘額中等規模納稅人評估的額外稅款的 381%,賬戶餘額最小的納稅人評估的稅款的 580%(即,最低 10%,平均賬戶餘額為 44,855 美元)。 “選擇退出”OVD計劃並同意接受審計的納稅人表現更好,但仍面臨近70的罰款
稅收和利息的百分比。 雖然 FBAR 罰款是按照賬戶餘額的百分比而不是稅收負債來計算的,但該報告提供了比較,以說明罰款通常是嚴厲的,可能會阻止其他納稅人遵守規定。

新的 TAS 稅收合規研究. 報告第 2 卷包含六項研究,其中三項與稅務合規直接相關:

  • 對附表 C 申報人實施的與準確性相關的處罰的評估發現,處罰不會增加未來的報告合規性。
  • 比較稅務官 (RO) 和美國國稅局的自動收集系統 (ACS) 在解決就業稅責任方面的有效性發現,RO 比 ACS 收集更多的美元和更快地解決拖欠問題,但這兩種渠道都無法有效促進未來的稅收合規。
  • 一項關於個體工商戶納稅遵從的研究發現,納稅人服務和社會規範是影響納稅行為的兩個最重要的因素。 與預期相反,該研究發現傳統的威懾理論在促進合規方面沒有發揮作用,可能是因為獨資經營者特別受到短期現金流需求的激勵。

第 2 卷還包含一項分析,旨在進一步推進 NationalTaxpayer Advocate 的 2009 年建議,即 IRS 制定計劃和時間表,以實現加速的第三方信息報告和文件匹配系統。 該分析描述了必須採取的步驟以及加快接收和處理第三方信息報告(例如 W-2 和 1099 表格)對納稅人和 IRS 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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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拜訪 www.TaxpayerAdvocate.irs.gov/2013年報 有關此報告的更多信息,包括執行摘要和關於最嚴重問題的可下載信息圖表。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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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納稅人維權服務

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 是 IRS 內的一個獨立組織,是納稅人在 IRS 中的代言人。 TAS 員工幫助遇到財務困難的納稅人,例如無法提供住房、交通或食物等必需品; 尋求幫助以解決 IRS 問題的納稅人; 以及認為 IRS 系統或程序無法正常運行的納稅人。 如果您認為自己有資格獲得 TAS 援助,您可以致電 TAS 877-777,4778(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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