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美國僑民! 在 14 年 2015 月 1 日和 2016 年 114 月 94 日,我們報告說,根據美國的地面運輸法案 (FAST Act),PL 7345-XNUMX 添加了第 XNUMX 節。 XNUMX,授權國稅局向國務卿證明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 然後國務院可以拒絕、吊銷或限制納稅人的護照. 要符合嚴重拖欠的條件,納稅人必須欠 IRS 超過 50,000 美元(每年按通貨膨脹指數計算),包括評估的稅款、利息和罰款。 51,000 年及以後的金額現在已被索引為 2017 美元。
在過去十年中,國會和國稅局為縮小國際稅收差距做出了許多努力。 這是財政部每年損失的稅款 美國海外納稅人 不報告收入、納稅或提交納稅申報表。
近年來,美國國稅局試圖通過《外國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和一系列離岸自願披露計劃來縮小國際稅收差距——所有這些計劃都旨在強制正確報告外國金融賬戶和海外收入。
2015 年 7345 月,國會試圖添加另一個工具來幫助 IRS 解決稅收差距的少付部分。 該規定,秒。 7345,將使政府有能力限制欠“嚴重拖欠稅款”的個人的護照(第 XNUMX(a) 節)。
新的合規執法應該在 2017 年的某個時候推出, 根據美國國稅局網站,雖然它的具體時間表尚未披露。
限制措施影響有嚴重稅收債務的外籍人士和外國遊客
這項護照限制法將影響尚未與美國國稅局達成協議以支付其嚴重拖欠稅款的外籍人士社區和外國旅行者。 目前,超過 15.6 萬個人納稅人欠 IRS 欠稅。 數十萬人欠債超過 50,000 美元(根據美國國稅局截至 2015 年 50,000 月個人納稅人個人主文件申報表的信息)。 欠款超過 30 美元的納稅人的確切人數尚不清楚。 然而,截至 2015 年 453,470 月 100,000 日,1.4 人欠款超過 25,000 美元,100,000 萬人欠款在 50,000 至 1.4 美元之間。 欠款超過 453,470 美元的納稅人數量是 XNUMX 萬加 XNUMX 的一部分。
法律將嚴重拖欠的稅收債務定義為超過 50,000 美元(未繳稅款、罰款和利息的總和)的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的聯邦稅收責任,並且已經評估,並且:
- 已提出留置權,並且所有留置權救濟的行政補救措施已失效或被拒絕; 或者
- 已開徵稅款。
有替代支付協議的人仍然可以旅行
大多數情況下,納稅人仍然可以旅行,如果:
- 他們根據分期付款協議(美國國稅局的付款計劃)及時償還債務。
- 他們根據妥協的提議及時償還債務——這種安排在極少數情況下適用於經濟困難的納稅人,以低於他們所欠的金額結清稅款(表格 656, 妥協).
- 由於他們要求無辜的配偶減免——在某些情況下免除配偶應承擔的稅款部分的責任(表格 8857, 請求無辜配偶救濟).
- 由於他們已要求或等待收款正當程序聽證會——向美國國稅局提出上訴,對已發布的徵款提出異議(要求及時提交表格 12153, 要求收集正當程序或同等聽證會).
美國國稅局還表示,目前處於不可收款狀態的納稅人,即經濟困難納稅人的延期付款,將不受護照限制。 國稅局在實施護照限制時可能會制定更多排除規則。 例如,美國國稅局將需要解釋其 60 至 120 天的延期付款是否會被排除在被認定為嚴重拖欠稅款的範圍之外。
嚴重拖欠稅款的納稅人會怎樣?
首先,美國國稅局將向每個嚴重拖欠稅款的人發出通知。 CP508C, 向國務院證明您嚴重拖欠聯邦稅收債務的通知, 建議這些人與 IRS 相處融洽,否則會受到護照限制。
美國國稅局還將向國務院提供經證明嚴重拖欠稅款的個人名單。 使用該清單,國務院將拒絕向任何嚴重拖欠稅款的新護照或續簽護照申請人發放護照。 國務院還可以撤銷或限制現有護照。
外籍人士應注意
根據國務院統計,40%的美國公民擁有護照,9萬美國公民居住在海外(國務院統計)。 根據 7.5 年財政部稅務監察長 (TIGTA) 的研究,大多數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也在海外工作賺取收入,約 2014 萬美元。 這些個人必須提交美國納稅申報表並在美國納稅。
然而,在 2011 年,美國政府問責局 (GAO) 報告了居住在國外的美國納稅人的嚴重違規行為(GAO Rep't No. 高11-272, 利用護照發行增加未繳稅款徵收的潛力 (2011 年 855,000 月))。 例如,根據 TIGTA,美國國稅局在 2014 年向外國美國納稅人發送了超過 XNUMX 份通知和信件(見 此處)。 此外,GAO 發現 2008 年,至少有 224,000 名美國護照持有人欠稅。 許多人欠下巨額款項。
為什麼會出現稅務問題? 外籍人士經常擁有外國金融賬戶,並且必須遵守複雜的稅務申報和報告規則。 一些外籍人士沒有意識到他們必須提交美國退貨。 而且,作為 IRS 關注國際違規行為的一部分,外籍人士一直是明確的目標。 大多數國稅局的執法都集中在正確報告外國金融賬戶和收入上。 隨著美國國稅局開始使用它收到的關於 FATCA 下的外國賬戶的信息,合規執法只會增加。
底線:受到合規執法的外籍人士通常承擔大量稅收責任和罰款。 過去,美國國稅局無法通過其收集執行工具(例如留置權和徵稅)有效地接觸到許多外籍人士。 然而,隨著新的護照限制,美國國稅局將在這些納稅人中佔上風,迫使他們繳納欠稅。
外籍人士甚至可能不知道他們遇到了麻煩
外籍人士可能會驚訝於他們的護照在他們出差或度假回美國時受到限制,無法回國。
造成這種意外的原因之一是不可靠的國際郵件。 2015 年,TIGTA 引用了外國納稅人在接收 IRS 郵件方面存在的相當大的問題(TIGTA Rep't No. 2015-30-072).
第二個原因是某些 IRS 程序不需要 IRS 向外國納稅人發送郵件。 例如,美國國稅局並不總是必須在對拖欠退貨調查啟動執法行動之前向已經警告過的納稅人發送通知。 《國稅局手冊》第 5.19.19.3 節特別告知要求拖欠申報表的 IRS 收稅人員,如果納稅人被告知最後期限並通過電話警告採取執法行動,則無需發送信函。
一般來說,國外和國內的納稅人幾乎沒有辦法在美國國稅局檢查他們的身份。 最近添加到 IRS.gov 的帳戶功能允許納稅人查看他們欠多少錢,但由於認證過程繁瑣,很少有納稅人可以設置帳戶。 外國納稅人受到進一步阻礙,因為身份驗證過程需要美國的電話號碼(國家代碼 +1)。
外籍人士:了解您的稅務狀況
有或懷疑他們可能有未繳稅款的外籍人士應向美國國稅局確認他們的身份。 撥打 855-519-4965 或 267-941-1004 致電 IRS 收款部門撥打國際電話。
一旦 IRS 實施護照限制,認為自己可能受到護照限制的納稅人可以致電國務院的國家護照信息中心,電話是 877-487-2778。
如何與 IRS 相處融洽
有待或即將出國旅行的受影響納稅人應盡快與美國國稅局達成協議(在此處查看簡化協議的鏈接).
如果納稅人的欠款少於 100,000 美元,只要他們願意讓 IRS 自動扣除付款,他們就可以輕鬆制定大多數分期付款協議。 所有其他協議和困難情況將要求納稅人提交詳細的財務報表,以記錄其財務狀況(收集信息聲明) 與 IRS 簽訂協議並保持良好信譽。 這些類型的協議需要數週甚至數月的時間才能讓 IRS 確認。
一旦納稅人信譽良好,國稅局將發送一份 通知 在 30 天內向國務院申請解除嚴重拖欠稅款債務狀態並解除護照限制(看到這裡)。 目前,沒有針對恢復良好信譽的納稅人取消護照限制的加急程序。
一個重要提示:在未與美國國稅局就剩餘餘額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支付欠款不足 50,000 美元的款項將 不會 取消護照限制(再次, 瀏覽此處獲取更多信息).
故事的道德啟示
如果您的客戶拖欠稅款,並且沒有使他或她免受護照限制的安排,請立即採取行動。 如果納稅人遇到困難,他們應該尋求建立分期付款協議或其他安排。
不知道自己的合規狀況的海外美國納稅人應避免意外,並立即聯繫 IRS 以確認他們的信譽良好。
作者:Jim Buttonow,CPA/CITP,和 Eric Scali,JD,L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