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 22 日
作者:Marc J. Strohl,註冊會計師
Protax 諮詢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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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為美國公民提供一份全面的資訊清單,供其在接受美國境外的工作任務之前參考。本文並非旨在教導您進行自我合規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然而,它無疑將為您提供必要的專業知識,以判斷您的美國註冊會計師 (CPA) 稅務規劃師是否具備為您提供專業技術服務所需的全部知識。
美國稅收與其他國家的一般概念:
所有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合法永久居民)以及符合實質居住測試 (SPT) 的個人均被視為美國居民外國人(最後一類居民外國人,即符合 SPT 的人員,必須每年繼續符合 SPT,因此不是本文的主要關注點)。
所有居住的外籍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都應就其全球日曆年收入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 無限期無論他們的收入是在哪個國家賺取的,也無論收入是以何種貨幣、存入哪個國家或銀行。
美國所得稅報告期為日曆年 - 1 月 31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含),無論當前居住國的財政年度或日曆年納稅報告期如何。
就美國州稅而言,各州的要求可能大相逕庭,且因州而異。通常,除了客觀的法定居民測試外,還有各州特有的主觀事實和情況測試,稱為住所測試。法定居民測試的主要目的是查處那些聲稱居住在外國的人。這些法定居民測試通常與「183天居住規則」和「永久居所要求」相結合,後者因州而異,且具有主觀性和/或模糊性。
此外,如果納稅人的最終意圖是在國外派遣終止後返回該州(基本住所定義),一些州可能會認為納稅人即使在國外派遣期間也仍是納稅居民。一些州有住所安全港測試,允許在納稅人因國外任務而離開時分離住所。有關州居住問題的更多信息,請單獨諮詢我們。
美國(和菲律賓、厄立特里亞)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根據納稅人作為美國公民或美國綠卡持有人的合法移民身份而不是根據他們的“稅收居留權”來評估所得稅責任的國家之一,這是嚴格來說是其他國家的稅收法律地位或概念。
因此,即使美國居民外國人納稅人居住在國外,他們仍需繼續申報美國稅,並就其全球收入繳納美國所得稅,此外,他們還需根據新的居住國情況繳納稅款。如上所述,大多數其他國家都設有「稅務居民」概念,其中「稅務居民」身分可能因個人具體情況而異(類似於上文所述的「州住所」概念),例如:在加拿大,這些情況包括居住在國外的永久性和目的、個人財產和社會關係、配偶、受扶養人和住所的處置,以及在國外確立稅務居民身分。與美國不同,在大多數其他國家,納稅人移居國外後,如果沒有當地收入來源,則無需繼續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從而終止其「稅務居民」身分。
一個國家的「納稅居民」通常被定義為在該國就全球收入納稅的人,而一個國家的「非納稅居民」通常被定義為在該國納稅的人,但僅針對專門來自該國或來自該國的收入國家而不是全球收入。美國僑民(Expats)是一個術語,用於描述在美國境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居民外國人(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
美國外籍人士可以通過三種方式在國外執行外國任務時避免雙重徵稅: 外國收入排除 (FEIE); 外國住房排除(HE)-(如果受僱)或/和外國住房扣除(HD)-(如果自僱); 和外國稅收抵免 (FTC)。
外國收入排除 (FEIE) 和 2555 表:
為了減輕對美國僑民的雙重徵稅不平等(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與其他國家的稅收待遇,如上所述),美國出台了立法,給予美國居民外國人 選修課, 每個配偶 減稅國外收入” 他們 '賺了' 在國外居住和工作時。 這個休息被稱為 外國收入排除 (FEIE).
該豁免條款包含在《美國國內稅收法典》(IRC)第 157 條。 911,即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或居民,需使用美國國稅局 (IRS) 2555 表格(海外收入)進行申報,目前 2026 年的申報限額為 132,900 美元(2025 年為 130,000 美元,2024 年為 126,500 美元,202020 美元112,000 美元,2021 年為 108,700 美元,2020 年為 107,600 美元,2019 年為 105,900 美元,2018 年為 103,900 美元,2017 年為 102,100 美元,2016 美元100,800 美元,2014 年為 99,200 美元,2015 年為 97,600 美元)。 2013年為95,100美元,2012年為95,100美元,2011年為92,900美元,2010年為91,500美元) 每個配偶,一旦外國收入作為工資或自僱收入包含在他們的納稅申報表中,這使得美國外籍人士能夠 選 2026 年最高可排除 132,900 美元(2025 年 130,000 美元,2024 年 126,500 美元,2023 年 120,000 美元,2022 年 112,000 美元,2021 年 108,700 美元,202000 美元105,900 美元,2018 年 103,900 美元,2017 年 102,100 美元,2016 年 101,300 美元,2015 年 100,800 美元,2014 年 99,200 美元,2013 年 977 美元)。外國的' (非美國)'所得收入' (通常是工資或自僱收入,但不包括養老金、年金、社會保障福利或美國政府的工資收入)在他們在國外工作和居住的納稅年度。
請注意,在國外工作和居住的部分年份(從美國移居國外或返回美國的年份),免稅額是根據該日曆年納稅人在國外工作和居住超過 365 天(366 閏年)天。這些天被稱為資格期。
“賺取的收入” 就外國收入豁免(FEIE)而言,如上所述,一般而言,外國收入是指工資或自僱收入,但不包括退休金、年金、社會安全福利或美國政府工資收入。外國收入也可能包括營業利潤、特許權使用費和租金,但肯定不包括財產收入(被動收入),例如利息、股息和資本利得收入,也不包括其他收入,例如贍養費(根據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適用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簽訂或修改的收入協議)、獎金和賭博。
'外國的' 所得收入是非美國來源的所得收入。 的採購 收入 取決於實際執行相關服務的地點(按工作日)。 工資、獎金和期權是 時刻 可在美國和外國工作日之間分配,而特定與外國工作日相關的某些其他類型的補償項目始終被視為 100% 外國且不可分配(美國國稅局收入裁決 69-238),例如:宿舍(住房)、家庭休假、教育津貼、COLA、搬家費用和稅收平衡或保護。
在確定總工作日時,通常採用每月 20 個標準工作日、每年 240 個標準工作日的慣例。這假設包含標準假期(14 個工作天)和標準假日(7 個工作天),但不包括週末工作。因此,可能需要對標準工作日進行調整。但是,強烈建議(如果不是強制要求)納稅人查閱其工作日曆、工時記錄或考勤表以確定具體工作日。 實際 工作日數據在國稅局審計時能增強審計過程的可信度。國稅局不喜歡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估算值。
一旦當選,個人可以透過提交任何納稅年度的修正申報表來撤銷外國出口免稅額(FEIE)(即在首次申請後取消),但需逐年提交,並附上白皮書聲明。此外,某些情況也被視為撤銷——請參閱稅務裁定90-77,即過去曾申請過FEIE,但在隨後的任何納稅年度中僅申請了外國稅收抵免(FTC)以代替FEIE。撤銷一旦生效,對所有後續納稅年度均有效,未經美國國稅局局長同意,不得在撤銷生效後的第六個日曆納稅年度再次申請FEIE。
經 IRC 第 1 條修訂,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根據2005年《稅收成長預防與協調法案》(TIPRA)第515條,截至2005年12月31日,2026年首132,900美元的稅收減免額度為:2025年130,000美元,2024年126,500美元,2023年120,000美元,2022年112,000美元, 2021年108,700美元,2020年107,600美元,2019年105,900美元,2018年103,900美元,2017年1 02,100美元,2016年101,300美元,2015年100,800美元,2014年99,200美元,2016年97,600美元。 2013年(2012年為95,100美元)海外收入免徵美國稅,之後每增加1美元,則以最低稅率徵稅。這項新法律允許「疊加」海外收入。
“疊加”導致下一美元的收入以更高的邊際稅率徵稅,就好像它是 132,901 美元st 美元的收入。 因此,此“疊加”功能假設排除的外國收入實際上存在用於稅收計算目的,有效地使用瞭如果排除的外國收入實際存在用於稅收計算目的,則其應徵稅的稅級。 這導致納稅人被推入最初較高的起始稅級,以較高的稅率對第一美元的未排除收入進行徵收。
“疊加”機制的實施導致三個明顯的因素,除了額外的稅收:1) FTC 的有用性或有效性和 2) 外國稅收 (FT) 結轉的可能性都被削弱,此外 3 ) 在國外高稅收的情況下,單獨使用 FTC 可能更可取。 Protax 不斷優化和測試這些因素。 牢記被視為撤銷的影響,在數量和質量上權衡備選方案。
誰有資格參加 FEIE:
要獲得 FEIE 的資格,納稅人必須滿足兩項測試:1) Tax Home Test (THT) 和 2) a) Bona Fide Residence Test (BFR) or b) 物理存在測試(PPT)。
THT– THT 要求納稅人在國外(稍後定義)擁有其在國外的“納稅家園”,並在 12 個財政月期間不間斷。 稅務之家是: 1) 主要營業地點、就業地點或工作崗位,是您永久或無限期(必須超過一個財政年度)從事僱員或個體經營者工作的地方,或 2) 您經常居住的地方 - 如果您由於工作性質而沒有固定或主要營業地點,或 3) 您工作的地方 - 如果您在 巡迴– 既沒有固定或主要營業地點,也沒有您經常居住的地方。
儘管稅收住所和住所或住所在稅收目的上可能都有不同的含義,但它們通過以下定義聯繫在一起 住所,在美國居住的維護可能會取消 THT 的資格。 在您居住的任何時間段內,您都不會被視為在外國擁有稅務住所 在美國
一個“住所「住所」一詞有多種定義,例如家、住所、居所、住家或居住地。它並非指主要營業場所。 「住所」一詞著重於家庭生活而非職業用途,與「稅務住所」的意思不同。您的住所位置通常取決於您維持經濟、家庭和人際關係的地點。
美國國稅局認為,在美國,“交替的時間段”或“輪換的工作日和休息日”構成了美國的居留權。
您在美國暫時沒有美國居留權,並且您的居留權不是在美國僅僅因為您在美國擁有一個住所,即使您的家人 - 配偶和受撫養人居住。
溴化阻燃劑- BFR 是一個嚴格的 定性測試 對於美國公民(or 美國居民外國人(在此上下文中為綠卡持有人),他們是與美國簽訂包含非歧視條款的所得稅條約的國家的國民,不考慮任何條約節省條款(Rev. Rule 91-58))。 BFR 要求納稅人必須“在外國”(稍後定義) 整個日曆年 (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包含所有費用。 BFR不一定是您的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您的永久住所,也就是您總是打算返回的地方。
儘管本質上是定性的,但您在外國生活或工作一份特定工作達一年或更長時間的指定時間段並不會自動獲得 BFR 身份。 停留時間、工作性質、意圖和目的都是滿足 BFR 時考慮的一些因素。 BFR 由美國國稅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IRS 根據 2555 表格(外國收入)的提交做出此決定,並且確實有權限制使用,如 IRS 技術備忘錄(編號 AM2009-003,發布日期 2/13/09)中所解釋的法院案件所示的BFR 。 IRS 可以對納稅人的具體事實和情況進行分析,因為 IRC 第 911(d)(1)(A) 條要求納稅人建立真正的居住地以達到「秘書滿意」的程度。法院將這一法定語言解釋為強加 納稅人證明真實居住的「強有力的證據」標準 在外國,而不是在 證明「納稅所在地」身分的證據標準較少.
在 Schoneberger v. Commissioner, 74 TC 1016, 1024 (1980) 案中,法院意見為確定善意居住提供了指導,法院側重於多種因素,例如:納稅人的意圖; 無限期地在國外臨時建立一個家; 參與社會和文化層面的社區活動,普遍同化; 在外國的實際存在與就業相一致; 暫時離開外國住所的性質、程度和原因; 承擔經濟負擔和繳納外國稅款; 外國居民的身份與臨時或逗留者的身份相比; 雇主對納稅人所得稅身份的處理; 婚姻狀況和家庭住所; 就業性質和期限; 在一定或規定時間內迅速完成; 出國旅行或逃稅的善意。
一旦獲得 BFR 身份,您就可以離開外國進行短暫或臨時的旅行返回美國。 要保持 BFR 身份,您必須明確有意從此類旅行中返回您所在的 BFR 國家,不得無故延誤因此,我們始終建議納稅人客戶在前往美國之前考慮購買回程機票,以滿足此假設。
PPT- PPT是嚴格的 定量測試 對於美國公民 or 美國居民外國人(即綠卡持有者)需要 330 全天(「全天」是指 完成 在任何連續的 12 個月期間(365 天,閏年為 366 天)中,在國外「外國」(定義見後文)停留 24 小時。
因此,該期間可以包含非日曆(財政)期間,例如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外國關於 IRC Sec 911- 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911條的規定,「外國」是指受美國以外其他國家政府主權管轄的任何領土。 「外國」不包括在國際水域和空域內或上空航行的船舶或飛機。 「外國」也不包括位於任何國家領海之外、因而屬於國際水域的離岸設施。
此外,“外國”一詞確實包括該國的領空和領海,以及與該國領海相鄰的海底和底土,根據國際法,該國擁有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權利。 . “外國”一詞不包括南極洲(不是外國的大陸)或美國屬地,例如波多黎各、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美屬維爾京群島和約翰斯頓島。
納稅人在滿足之前不得提交 2555 表和 1040 表 都 THT 和 BFR or PPT測試。因此,納稅人可能需要大幅推遲提交美國所得稅申報表,直到滿足這些測試。 2350 表格,申請延長提交美國所得稅申報表的時間,將是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的延期表格,它規定了無限的提交延期日期,直到滿足上述先決條件測試為止。此外,它是唯一需要簽名和國稅局批准的美國個人所得稅延期。
此外,美國僑民可以將 IRS 表 673(針對符合第 911 條規定的排除條件的外國收入申請豁免預扣稅的聲明)用作工資單 - 類似於表格 W-4(員工預扣稅證明),以避免美國對外國收入以及排他性收入過度預扣所得稅。
豁免時間要求 - IRC Sec 911(d)(4):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您因戰爭、內亂或類似不利條件而必須離開外國,IRC Sec 911(d)(4) 允許免除 BFR 和 PPT 最短時間要求。 但是,要申請,您 (i) 必須能夠證明如果不是因為不利條件,您可以合理地期望滿足最短時間要求,(ii) 在此類不利條件發生時,您必須在國外擁有自己的家最後 (iii) 在豁免開始時或之前,您必須是外國的真正居民或實際居住在外國。
美國國稅局公佈了一份符合豁免條件的國家名單以及豁免適用的生效日期。 雖然如果您離開了那些列出的豁免國家之一,您可能仍符合 BFR 或 PPT 的資格,但不滿足最短時間要求,排除是根據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的,僅通過附上一份白皮書解釋聲明。
美國旅行限制 - IRC Sec 911(d)(8):
如果您在國外違反了美國法律,那麼您的 BFR、PPT、FEIE、HE 和 HD 將被視為不存在。截至 2025 年,2025 年全年唯一限制旅行的國家是古巴(不是關塔那摩灣美國海軍基地)。 2005-3 號稅務裁決和 2003-52 號通知將伊拉克和利比亞從美國旅行限制名單中刪除。
PPT 與 BFR:
通常情況下,PPT 用於過渡年份,即從美國離境和返回美國的年份。 PPT 比 BFR 有以下主要優勢:
- 如果納稅人在 PPT 規定的連續 330 個月財政期間內,在從美國移居國外或返回美國之前已在國外停留超過 12 天,則有機會使用超出的 35 天(36 天)連續365 天(366 個閏年)或更少的天數減去滿足PPT 要求的330 天,作為增加PPT 資格期的幻燈片天數。
這可以透過將納稅人移出美國(移居國外)或移回美國(回流)的年份分別向前移動35天(閏年為36天)或更少的滑動日來實現。因此,利用PPT,可以透過在美國人移出美國或回流美國的年份中使用35天(閏年為36天)或更少的滑動日來延長FEIE涵蓋的期間,從而增加該納稅年度可申報的部分免稅額。
因此,在遣返和遣返納稅年度中應謹慎規劃,以限制返回美國的天數,以便優化這些潛在的 35(36 個閏年)滑動天數,以獲得額外的 FEIE。 這導致 132,900 年/ 2026 天 x 365 天 = 35 美元的額外 FEIE 的潛力為 12,743.84 美元;
- 在從美國移居的過渡年中,滿足 BFR 測試將包括在離開美國之日之後和提交當年的美國所得稅申報表之前等待完整的日曆納稅年度過去。因此,如果符合資格,使用 PPT 測試代替 BFR 測試可以提前進行美國報稅,
- 如果納稅人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美國居民外籍綠卡持有人,並且是與美國簽訂了包含非歧視條款的所得稅條約的國家的國民,PPT 可能是唯一的選擇,並且
- 雖然BFR是一項定性且主觀的測試,但其結果存在爭議,因為美國國稅局有權質疑每個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情況,從而對納稅人證明其在外國居住施加了“強有力的證據”標準。而PPT本質上是定量的,客觀且無可爭議。
外國住房排除(HE)或扣除(HD)/合格外國住房費用(QFHE):
除了 FEIE 之外,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隱藏瑰寶,那就是針對受僱人員的外國住房豁免 (HE) 或針對自僱人員的外國住房扣除 (HD)。除了上述2026年132,900美元的海外收入免稅額(2025年為130,000美元,2024年為126,500美元,2023年為12 0,000美元,2022年為112,000美元,2021年為108,700美元,2020年為107,600美元,2019年為105,90 0美元,2018年為103,900美元,2017年為102,100美元,2016年為101,300美元,2015年為100,800美元,2014年為99,200美元,2013年為97,600美元,2012年為95,100美元)之外,還有機會增加這項基本的海外收入免稅額。海外收入免稅額 (FEIE) 是指海外納稅人合理的(但非鋪張浪費的)合格海外住房支出。合格海外住房支出通常遠高於納稅人應納稅的雇主支付的住房收入、津貼或住所。
進一步的“實際”合格外國住房費用不應與雇主支付的住房收入、津貼或宿舍相混淆。 一個是實際費用或支出,另一個只是補償要素。
HE 或 HD 的一個優點是,合格的外國住房支出清單清晰明確,包括:租金、雇主提供的住房的公平市場價值 (FMV)、外國房地產稅或居住稅(由於 2017 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 2017) 取消了附表 A中此類支出的扣除,現在這些支出更加相關)、電視稅、水電費(但不包括電話費)、不動產或動產保險、為確保租賃而支付的「鑰匙」錢或其他類似的不可退還押金、維修和保養、家具租賃、臨時生活費用和住宅停車費。
然而,關於 HE 或 HD 真正令人驚訝的特點是它確實 不會 誰支付這些合格的外國住房費用很重要。 無論是員工直接支付這些費用還是雇主直接支付(或報銷員工),這些費用仍可作為合格外國住房費用包括在內,以確定 HE 或 HD。 這是因為雇主直接支付或報銷的費用可能需要包含在納稅人的就業收入中,因為它們與個人生活費用相關,因此被視為應稅補償的一部分。
但是,在雇主場所(例如男子營地)中“為雇主提供便利”的住房費用不被視為應稅補償。 這些類型的佈置還可以包括安全或安保或遠程元件。
經 IRC Sec 修訂,自 1 年 2006 月 515 日起生效。 2005 年稅收增加預防和和解法案 (TIPRA) 第 XNUMX 條,這項新法律規定了關於 HE 和 HD 的兩個變化:
- 自 1 年 2026 月 56.99 日起,基本住房金額(也稱為“住房標準”,其作用類似於免賠額)表示在排除或扣除任何合格住房成本之前需要超過的金額,從每天 20,800 美元或365 年全年 2025 天 XNUMX 美元 至 58.26 年每天 21,264 美元或 365 天 2026 美元,佔 FEIE 金額的 16% 或 132,900 年 2026 美元(130,000 年為 2025 美元)。
- 此外,TIPRA 對符合HE 或HD 資格的合格住房費用總額設定了總體有效上限,即30 年FEIE 的132,900%,即2026 美元(130,000 年為2025 美元),或2026 年每天109.23 美元,或全額39,870 美元。 365 年 - 每天 30 美元或整整 132,900 天 2025 美元(106.85% * 39,000 美元)。該上限在 365 年 30 月 130,000 日之前並不存在。
因此,最高可排除或可扣除的合格住房費用是 39,870 美元的上限減去 21,264 美元的可扣除基本住房金額之間的差額,即 18,606 美元或 50.98 美元/天,整整 365 天。
繼《稅收透明度和公平性法案》(TIPRA)獲得批准後,美國國稅局(IRS)繼續發布2025年稅務公告,即2025-16號公告(發佈於2025年3月5日,對應2024年稅務公告2024-31號,發佈於2024年4月8日)。該公告允許全球52個國家中某些住房成本極高的城市享受更高的整體免稅額上限,從而有效地推翻了2026年海外收入免稅額(FEIE)30%的限製或39,870美元的上限。在2026年稅務公告發布之前(預計在2026年3月或4月發布),我們將繼續對2025年稅務年度適用2025年稅務公告。 2026年稅務公告發布後,我們可以選擇將2026年稅務公告中的調整項應用於2025年稅務年度,而不是應用調整後的2025年稅務公告中的調整項目(請參閱公告)。 2025-16 年)如果 2026 年的通知限額較高。請分別向我們諮詢這些城市及其金額的清單。
當 FEI 超過 132,900 年的 2026 美元(130,000 年的 2025 美元)加上 HE 或/和 HD 時會發生什麼:
根據美國國內法 IRC Sec。 901-(外國稅收抵免)(FTC)也包括在大多數聯邦談判的國際所得稅條約中,有一項規定是為了避免“雙重徵稅”外國稅收抵免。 該準備金可在 IRS 表格 1116,外國稅收抵免中報告。 對於被動收入和一般限制收入(工資/社企收入)有一個單獨的 FTC,對於一般限制收入類別,需要減少或縮減排除的外國稅收和排除的外國收入。 換句話說,納稅人不得就已在 2555 表中排除的收入申請 FTC,並且符合 FTC 條件的外國稅額也必須按比例減少與排除收入相關的外國稅收部分。
作為 FTC 的結果,納稅人始終受到保護, 理論上 永遠不應該對他們的全球收入繳納雙重稅。
為了計算 FTC,可以選擇使用應計基礎或已付基礎來記錄外國稅款。 作為一般規則,如果外國稅收週期是類似於美國的日曆年稅收週期,則使用已付基礎;如果外國稅收週期是財政納稅年度,則使用應計基礎,這與美國稅收制度不同。 通過查看外國財政年度結束的美國日曆年,應計選舉迫使承認外國稅收用於美國稅收目的。 因此,無需單獨計算個人預扣稅或分配隨後收到的退款或支付的款項。
然而,一旦選擇權責發生製,就必須無限期地持續使用。此外,權責發生製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它會在使用的第一年造成一系列外國稅款與外國收入之間的錯配或時間差異。因此,雖然權責發生製在海外派遣的最後一個年度可以提供稅收優惠,但在第一個年度可能會增加稅務成本。因此,使用權責發生製有利有弊。請同時考慮外國稅收抵免結轉選項。
由於FTC 的計算僅限於實際繳納的外國稅款或對未排除的外國收入徵收的美國稅款中的較小者,因此對未排除的外國收入徵收的美國稅款可能略低於根據1116 表格使用美國平均稅率計算得出的稅金。因此,如果美國的平均稅率是28%,但美國邊際稅率(美國對你最後一美元收入徵稅)是37%,那麼利用FTC避免雙重徵稅並不總是可能的,也沒有完美的機制存在。基於這個原因和「堆疊」(如上所述),作者建議在使用可用的 FTC 之前先最大化可用的排除。在有限的情況下,例如在高稅收的國家,單獨使用 FTC 可能會更好,主要是因為「堆疊」。
請參閱上面關於“疊加”影響的討論,在“外國收入排除和 2555 表:”下,其中“疊加”機制加上稅收掠奪導致:1) 外國收入的有用性或有效性稅收抵免 (FTC),以及 2) FT 結轉的可能性都降低了,此外 3) 在國外高稅收的情況下,單獨使用 FTC 可能更可取。
自 1 年 2005 月 90 日起,替代最低稅 (AMT) FTC 不再有 XNUMX% 的限制。 因此,在 AMT 中,現在可以實現針對美國所得稅的完整美國 FTC,並在沒有美國來源收入的情況下將美國納稅義務減少到零。
受僱者與自僱人士:
一般來說,被派往海外工作的員工比自僱人士(SE)有一些優勢。儘管其中一些優勢在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 2017)中被取消了。
儘管 2017 年的《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 現已根據 2025 年《奧巴費米·布萊頓和巴巴費米法案》(OBBBA) 永久生效,取消了 UREE,但它並不影響 SE 個人的附表 C 費用申報,這為使用附表 C 的 SE 個人帶來了新的優勢。
所有海外SE人士的附表C 國外 費用和適用 國外 2025 年 IRS 1040 表格附表 1 第二部分-收入調整(第 11-24z 行)中的自僱調整(例如,自僱稅的一半、自僱健康保險扣除額等)以一比一的比例減少 2026 年的 132,900 美元(2025 年為 1300 美元年為 120,000 美元,2022 年為 112,000 美元,2021 年為 108,700 美元,2020 年為 107,600 美元,2019 年為 105,900 美元,2018 年為 103,900 美元,2012010 美元101,300 美元,2017 年為 100,800 美元)。 2015 年為 99,200 美元,2014 年為 99,200 美元,2013 年為 97,600 美元,2012 年為 95,100 美元)FEIE 可用。
此外,由於 SE 人的淨 SE 收入需繳納美國 FICA(聯邦保險繳款法)稅——6.2 年前 184,500 美元(2026 年為 176,100 美元)工資和醫療保險(所有工資或淨 SE 的 2025%)的社會保障稅為 1.45%收入)稅,SE 人最終還要支付僱員和雇主部分。 這有效地結合了 15.3%(6.2% + 1.45% = 7.65% x 2)所有在附表 C 上報告淨收入的 SE 人的 FICA 稅,如果附表 C 上的淨收入出現,這總是可以評估的,因為 SE FICA 稅是 不會 受 FEIE 和 HD 的影響。
然而,人 就業 在國外,而不是在美國工資單上,而是在外國工資單上本地僱用,則完全不需要繳納美國僱員 FICA 稅。他們將受到其工作所在國家和工資所在國家(如果有)的社會保障稅收制度的約束。
為了緩解上述情況,美國國稅局總是查看 實質重於法律形式 根據普通法定義,僱傭關係(包括雇主關係和主僕關係)仍然有效。此外,美國國稅局第 87-41 號收入裁定指出,經過二十項分析,可以將收入申報為 IRS 1040 表格第 1 行的工資(而不是 IRS 1040 表格附表 C 中的獨立承包商或自僱人士),並僅需繳納 8919 表格(未收取的工資社會保障和自僱人士),並僅需繳納 8919 表格(未收取的工資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稅中規定的部分僱員保險)。前提是該個人受僱於美國企業,該企業透過 1099-NEC 表格向其發放工資收入,並將該工資收入作為第 1 欄「非僱員報酬」申報。如果該個人受僱於外國公司,則無需考慮這方面的美國自僱稅或 FICA 稅問題。
如果個人明顯不符合普通法中僱員-雇主的定義,或者難以應用美國國稅局第 87-41 號收入裁定來避免美國 FICA 自僱稅,則自僱納稅人可以考慮:1) 美國與三十 (30) 個國家/地區達成的總額/社會保障協議,這些協議可能減輕美國自僱 FICA 稅;如果無法透過這些專業雇主協議,則稱為外國雇主 (OPE類型的安排;3) 讓客戶將其納入當地工資單;4) 由非關聯人士擁有外國實體,該實體再向其支付工資;或 5) 在國外開展業務的美國自僱人士也可以透過外國實體直接開展業務來避免美國 FICA 自僱稅,前提是他們未在 8832 表(實體分類)上使用附表不選)假設外國實體是一家積極經營的企業(沒有 F 子部分收入 - 通常為被動收入),那麼我們確認股東或所有者以現金支付為基礎的公司報告的工資和股息。
然而,每當美國人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外國實體 10% 或以上的股份時,美國就會提出無數繁重的報告要求。表格 5471- 美國人與某些外國公司有關的資訊申報表,8865- 美國人與某些外國合夥企業有關的資訊申報表(或如果美國人在外國合夥企業中投資超過 100,000 美元),以及8858 -美國人有關某些外國無視實體的資訊申報表- 可以與外國公司一起使用,並且僅適用於外國公司的表格926 - 美國財產轉讓人向外國公司的申報表。這些表格及其說明的複雜性,包括應用美國公認會計準則 (GAAP) 的需要,使得相關合規性更加繁重且成本高昂。此外,在大多數情況下,美國註冊會計師不會擁有此類合規所需的詳細資訊。因此,通常由外國會計師或客戶自己填寫這些表格。
此外,2017 年的 TCJA 不僅對 15.5 年至 1986 年 31 月 2017 日期間以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持有的海外未徵稅收入或業務利潤徵收 8% 的一次性“視為遣返稅”或“過渡稅”,還徵收 2018%對於以非現金形式持有的利潤,但從 951 年所得稅年度開始,根據 IRC Sec 8992(A) 對錶格 XNUMX-美國股東計算全球無形資產的個人徵收年度 GILTI(全球無形低稅收入)低稅收入 (GILTI)。 GILTI 將按美國普通所得稅稅率徵稅。
與 2017 年一次性「匯回」IRC Sec 965 稅一樣,對於任何美國人(美國個人、國內公司、合夥企業、信託和遺產)擁有受控外國公司(CFC) 10% 以上的股份,其中CFC 是美國人控制50% 以上的外國公司。
其他相關內容:2555 表格 - FEIE、HE 和 HD,1116 表格 - FTC 和一般事實:
- SOFA- 北大西洋公約部隊地位協議- 作為一家私營公司的僱員,該公司又與美國武裝部隊簽訂合同並受 SOFA 或 SOFA 的“民用部分”成員的保護,根據 SOFA,您已同意:您不是該外國的居民。 根據本協議,您不得申請 BFR。 結果是,您必須在表格 2555- 第 II 部分-問題 13(a) 上檢查 可以 和 13(b) 將永遠是 沒有,因此默認情況下可能不使用 BFR。 但是,PPT 仍可用於獲得 FEIE 的資格。
- 作為僱用條件,納稅人可能已與其雇主簽署了一份“結束協議”,其中他們同意放棄選擇 FEIE 的權利。這種情況很常見,納稅人為一家主要國防承包商工作,而該承包商又與外國政府和美國國防部簽署了協議,而美國國防部又提醒國稅局,其僱員無需繳納當地國家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可能根本無法索取 FEIE。
- 這些排除(和住房扣除)——FEIE、HE 和 HD 是可選的,當它們觸發收入包容時不應使用。 例如,如果附表 C 的支出超過收入,並且將這些支出加回去實際創造收入,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 您不能挑選您希望排除的收入和您選擇不排除的收入。 這是一種全有或全無的方法。
- 如果納稅人結束一項國外任務並繼續進行另一項國外任務,則這不會影響 THT、BFR 或 PPT 測試。然而,如果納稅人恰好在此過渡期間收拾行李搬回美國(將住所移回美國)在美國工作,那麼納稅人就放棄了 THT 和 BFR 測試,而不是提到PPT。納稅人需要重新獲得這些測試的資格。請參閱上面關於 Abode 的討論“誰有資格獲得 FEIE”。
- HE 和 HD 均需繳納基本扣除額或“住房標準”,2026 年為 58.26 天每天 365 美元(2025 年為 56.99 天每天 365 美元)。 因此,如果在 2026 年納稅人在國外整整 365 個日曆年度天數,納稅人首先需要在計算 HE 或 HD 的任何外國合格住房成本之前扣除 21,264 美元。
- 理論上,如果納稅人沒有美國來源收入,那麼使用 FEIE、HE、HD 和/或 FTC,他們的美國納稅義務應該是 NIL。 這假設納稅人居住在徵收所得稅的國家,並且外國所得稅至少與美國所得稅一樣高。 否則,如果納稅人使用 FEIE 和 HE 和/或 HD,並且還需要在混合情況下使用 FTC,則納稅人最終將支付未排除的美國所得稅或外國所得稅中的較高者需要 FTC 的收入。
- 由於美國居民外國人需就其全球收入納稅,因此他們也可以在附表A(分項扣除)中扣除其全球範圍內的各項支出。這包括外國抵押貸款利息(根據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CJA),附表A中外國房地產稅扣除已被取消,但仍可作為符合條件的外國住房支出計入住房免稅額和/或扣除額)以及其他全球範圍內的損失和支出。
- 如果美國已與納稅人受僱或自營職業的國家/地區通過聯邦談判達成了全面或社會保障協議,則可能有機會獲得追溯覆蓋證書,以確保納稅人可以繼續向美國或外國付款社會保障制度規定的最長年限,以從他們在美國或外國的海外收入中獲得社會保障繳款的全部福利。 請拜訪 http://www.ssa.gov/international/ 確定在您的情況下是否存在此類協議。
- 在任何納稅年度的 4 月 15 日身處美國境外的納稅人,自動獲得兩個月的延期申報期限,至 6 月 15 日。
- 在 6 月 15 日延期之後,他們可以申請再延長 6 個月的申報時間,填寫 4868 表格——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自動延期申請表,截止日期為 10 月 15 日。如果他們使用了 6 月 15 日的自動延期截止日期,則應在 4868 表格延期申請的頂部寫上「4 月 15 日納稅人在國外」。
- 除了自動延長 6 個月至 15 月 15 日外,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向 IRS 申請(在延長的 15 月 XNUMX 日截止日期之前)將申請截止日期酌情延長兩個月至 XNUMX 月 XNUMX 日。
- 儘管要求退款有法定的三年限制,但對於首次申請 FEIE 的原始索賠或修改申請沒有法定限制。 例如,10 年前未能申領 FEIE、HE 或 HD 福利的納稅人仍可提出申領。
- 根據 IRC 秒。 121- 出售主要住所: – – 如果該房屋是您在五年窗口內的“主要住所”或主要住所(由事實和情況測試定義 - 您居住的地方,您大部分時間花費的地方,類似於住所)在出售主要住宅之前,納稅人必須: 1) 擁有 以及 2) 配偶雙方在家中使用或居住至少兩年 = 24 個月 = 730 天,才有資格享受每對配偶 250,000 美元的銷售收益排除規則。
擁有和使用測試的兩年不必與銷售前五年內的兩年相同。
即使出租,臨時缺勤也算作使用期間。
此排除只能每兩年使用一次。
如果納稅人沒有兩次測試的兩年時間,他們將沒有資格獲得豁免,除非: 他們有以下三個“主要原因”之一,包括:工作地點的變化、健康原因或不可預見的情況。
對於三個“主要原因”中的每一個,納稅人將查看 i) 特定的“安全港”主要原因和/或 ii) 每個主要原因的個別事實和情況,包括以下因素:及時關閉、擁有和在特定主要原因、不可合理預見的主要原因、財務能力減值的重大變化時使用,以及在所有權期間使用。
就業地點變更的安全港(本文重點)(就業包括新的或繼續就業或自營職業)包括在主要住房和新就業地點的所有權和使用期間發生的變更與以前的工作地點相比,離售出的房屋至少遠 50 英里。
因此,移居國外並繼續維持其美國主要住所,隨後在移居國外多年後將其出租和出售的美國外籍納稅人,只要他們有使用權,仍將符合工作地點變更主要例外的條件(相對於所有權)在出售前的五年窗口內。
外籍人士的明顯障礙是,雖然他們通常會通過兩年的所有權測試,但他們可能無法通過兩年的使用測試。
如果家是 不會 納稅人的“主要住所”或主要住所或納稅人不符合上述測試,並且持有該房屋超過一年,則收益將按目前的長期資本收益稅率徵稅,目前為 15%對於 20% 的納稅人來說,可能是 37%。
不合格使用——在計算出售或交換主要住所的收益時,在 2009 納稅年度或以後的納稅年度中,您和您的配偶均未將該房產用作主要住宅的收益的按比例比例部分根據上述規則,某些例外情況不可排除。
但是,上述情況的一個例外是在您或您的配偶將房產用作您的主要住宅的最後日期之後的出售或交換日期結束的 5 年期間的任何部分。 實際上,這意味著如果在出售前的 5 年窗口期間有任何租賃使用(或不合格使用),則此租賃期使用不被視為不合格使用,並且收益不必是親-rata 在合格和不合格使用之間分配。
Marc J. Strohl,註冊會計師是 Protax 諮詢服務公司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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