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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非美國)與美國是什麼意思? 這一切都取決於你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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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非美國)與美國是什麼意思? 這一切都取決於你指的是什麼!

2026 年 2 月 22 日

作者:Marc J. Strohl,註冊會計師
               Protax 諮詢服務公司
               www.protaxconsult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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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是提供一份全面的資訊清單,供您在根據不同的相關《國內稅收法典》(IRC)條款(Sec)確定「外國」一詞時考慮。本文的目的不是教您執行自我合規所需的技術能力;然而,它肯定會為您提供技術知識,以確定您的美國註冊會計師(CPA)稅務準備人員是否了解他們應該知道的一切,從而為您提供技術上稱職的專業服務。

外國 - 表格 2555- 外國所得收入,豁免 (FEIE)、表格 1116- 外國稅收抵免 (FTC)、實質性存在測試 (SPT)、表格 114- 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 (FBAR)和表格8938-指定外國金融資產聲明:

根據 IRC Sec 911- 居住在國外的美國公民或居民 - FEIE、IRC Sec。 901- 外國稅收抵免和 IRC Sec。 7701(b) 居民外國人和非居民外國人的定義,有時與美國國際所得稅條約第四條的使用有關,根據財政部法規第 31 章 CFR 1010.350-貨幣和金融財政部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 FBAR)和IRC Sec。 6038D- 外國資產報告-「外國」的概念在確定收入、所得稅、實體存在、特定外國金融資產或外國帳戶是否符合相應的排除、抵免、居住或揭露條件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所有情況下,“外國”的概念都具有不同的含義。

 

IRC Sec 911/ §1.911-2(g)-(h)- 居住在國外的美國公民或居民- FEIE:

在IRC Sec。 911,有避免“雙重徵稅”的規定。 該規定可在 IRS 表格 2555-外國收入,排除項 (FEIE) 中報告。 使用 FEIE 的測試是:Bonfide 居民測試 (BFR),或物理存在測試 (PPT) 和納稅家庭測試 (THT),您必須在“外國”居住、居住、工作或實際存在。 

出於上述目的,“外國”被定義為美國以外政府主權下的任何領土。 “外國”不包括在公海或公海之上航行的船舶或飛機。 它也不包括位於任何個別國家領海之外的海上設施。

此外,“外國”一詞包括該國的領空和領海,以及與該國領海相鄰的海床和底土,根據國際法,該國擁有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權利。

“外國”一詞不包括南極洲(不是外國的大陸)或美國屬地,例如波多黎各、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美屬維爾京群島和約翰斯頓島。

子註釋-在整個納稅年度中,美屬薩摩亞 BFR 的個人可以享受財產排除。 請參閱表格 4563 - 美屬薩摩亞善意居民的收入排除。 波多黎各和美屬維爾京群島 - 可能不要求 FEIE,但波多黎各居民通常無需就波多黎各來源收入繳納美國稅。

 

 

IRC 秒。 901-外國稅收抵免/§1.901-2(g)(2)/表格 1116-外國稅收抵免:

根據美國國內法 IRC Sec。 901 並且也包含在大多數聯邦談判的國際所得稅條約中,有一條規定可以避免“雙重徵稅”。 該規定可在 IRS 表格 1116 中報告為“外國稅收抵免”(FTC)。 

FTC 是針對非排除外國收入的非排除外國稅收的一般限制類別的美元對美元減稅。 

為此,“外國”稅收和收入被定義為屬於外國或美國財產。 外國包括任何外國及其政治分區。 外國城市或省份符合條件。 美國的財產包括波多黎各、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和美屬索馬。 

 

IRC 秒。 7701(b)(1)(A)(2) 居民外國人和非居民外國人的定義:

根據 IRC Sec 7701(b) 所有符合實質性存在測試 (SPT) 的個人 - 包括將當年在美國的實際存在天數與部分兩年回顧規則相加 - 都是美國居民外國人。

如果您在當年至少在美國停留 31 天,則您符合 SPT 以及 其中以下總和為 183 天或更長:當年在美國實際存在天數的 100% + 上一年在美國存在天數的 1/3 + 第二年在美國存在天數的 1/6前一年。

根據 IRC Sec §301.7701(b)-1(c)(2)(ii) “美國”一詞包括所有 50 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 (DC)、美國領海以及與美國領海相鄰且美國根據國際法享有專屬權利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探索和開發自然資源。 美國這個詞確實 不會 包括美國的財產和領土或美國領空。

此外,為了增加一個轉折點,在有限的情況下,出於確定 SPT 的目的,可能會排除個人在美國的實際居住天數(被視為“外國”),如果他們是:

a) 豁免個人 IRC Sec 7701(b)(5): (i)/ 301.7701(b)-3。 持 F、J、M 或 Q 簽證在美國的學生,持 J 或 Q 簽證在美國的實習生或教師,(ii) 職業運動員,或 (iii) IRC Sec. 7701(b)(3)(D) 患有疾病的個人,或

b) 其他 IRC Sec 7701(b)(7)/ 301.7701(b)-3。: (i) 從加拿大或墨西哥到美國工作的定期通勤者,(ii) 在美國在其他地點之間過境時少於 24 小時,(iii) 作為外國船隻的船員在美國停留的天數和(iv) 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的所有僱員。

c) IRC 7701(b)(3)(B)/ 301.7701(b)-2– 如果美國居民外國人在當年的工作天數少於 183 天,但超過了使用小數兩年回溯規則的要求,這些人將能夠提交 IRS 表格 8840- 外國人更緊密聯繫例外聲明- 聲稱與外國有“稅收家園”和“更密切的聯繫”,並且仍然是美國非居民外國人。

d) 根據美國所得稅條約中有關居民身分的條款(通常稱為“條約決斷條款”,一般為第四條)提供的救濟。

 

財政部法規標題 31 CFR 1010.350-貨幣和金融財政部-表格 114-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告:

出於 FBAR 報告和披露目的,美國包括 50 個州、哥倫比亞特區、所有美國領土和屬地(例如美屬薩摩亞、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波多黎各聯邦、關島和美國美屬維爾京群島)和《印度博彩監管法》中定義的印度土地。

 

 

IRC 秒。 6038D- 外國資產報告 - 表格 8938- 特定外國金融資產表

根據 IRC Sec 6038D-關於外國金融資產的信息-特定“外國”金融資產中的“外國”定義為:

(i) 由外國金融機構維護的任何金融賬戶,根據 IRC Sec 1471(d)(4) 定義為非美國實體的金融機構,該術語應 不會 包括根據美國任何屬地的法律組建的金融機構。

(II) 由美國人以外的人發行的股票或證券(包括根據美國財產的法律),

(iii) 與非美國人的發行人或交易對手的金融工具或合同(包括根據美國財產的法律),以及

(iv) 在外國實體中的權益,定義為任何非美國人的實體。

哪裡一個 美國擁有被定義 根據 IRC Reg 1.6038D-1(5) 為美屬薩摩亞、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波多黎各或美屬維爾京群島。

一個美國人被定義 根據 IRC Sec 7701(a)(30) 作為 7701(a)(30)(A) 美國公民或居民,7701(a)(30)(B) 國內合夥企業,7701(a)( 30)(C) 國內公司,7701(a)(30)(D)

任何財產(第 (31) 款所指的外國財產除外)和 7701(a)(30)(E)

任何信託,如果—— 7701(a)(30)(E)(i) 美國境內的法院能夠對信託的管理進行主要監督,以及 7701(a)(30)(E)(ii)一名或多名美國人有權控制信託的所有重大決定。

 

 

 

Marc J. Strohl,註冊會計師是 Protax Consulting Services Inc. 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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