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 Schuldenfrei,註冊會計師,法學博士
在巴拉克·歐巴馬總統 12 月簽署的一項交通法案中,隱藏著一項條款,要求美國國稅局將嚴重拖欠稅款的納稅人移交給美國國務院,以便拒絕或吊銷其護照。
修復美國的地面運輸法案(FAST 法案),PL 114-94,增加了 Sec。 7345,授權國稅局向國務卿證明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 然後,國務院可以拒絕、撤銷或限制納稅人的護照。
嚴重拖欠納稅人
要符合嚴重拖欠的條件,納稅人必須欠 IRS 超過 50,000 美元(每年按通貨膨脹指數計算),包括評估的稅款、利息和罰款。 其次,必須已提交留置權通知,並且所有行政上訴權已用盡或失效,或已提交徵費通知。 提交稅收留置權的通知和 IRS 徵稅意圖的通知都必須包含有關 Sec 的信息。 第 7345 條涉及嚴重拖欠稅款債務的證明以及對有此類債務的個人的護照的拒絕、吊銷或限制。
在將證明發送給國務院時,國稅局必須同時向納稅人發出通知。 在收到美國國稅局的證明後,除緊急或人道主義原因外,國務院不得向嚴重拖欠的納稅人發放護照。 國務院可以吊銷以前簽發的護照。 如果納稅人已經出國,國務院必須要么限制之前簽發的護照返回美國,要么簽發限制護照,只允許前往美國。
在以下情況下,納稅人不被視為嚴重拖欠:
- 他們根據分期付款安排或妥協要約及時付款;
- 他們的收款活動被暫停,因為他們要求舉行收款正當程序聽證會; 或者
- 他們要求無辜的配偶救濟。
警告:根據該法規的字面解讀,等待待決的和解方案被接受或舉行同等聽證會並不能阻止美國國稅局認定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此外,即使納稅人的帳戶已被美國國稅局歸類為“目前無法催收”,該納稅人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嚴重拖欠稅款。這些問題的進一步解決尚待財政部頒布相關法規。
撤銷或撤銷認證
如果納稅人全額清償債務或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由於徵收時效到期),國稅局必須通知國務院並取消限制。 這樣做時,國稅局也必須同時向納稅人發送通知。 此外,如果納稅人與 IRS 簽訂了分期付款協議,IRS 以妥協的方式接受了納稅人的提議,或者納稅人要求救濟無辜的配偶,則 IRS 必須通知國務院撤銷證明。
請注意,在認證後將餘額支付到 50,000 美元以下將不是 IRS 要求撤銷認證的正當理由。
當前的留置權和徵費
4 年 2015 月 32101 日之前發出的留置權或徵稅意向通知不應導致納稅人有資格成為嚴重拖欠的納稅人,因為這些通知不包含按照第FAST 法案第 XNUMX(b) 條。
司法審查
認為 IRS 錯誤地認證或錯誤地拒絕取消認證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向美國地區法院或稅務法院提出民事索賠來尋求司法審查。
規劃指針
很明顯,納稅人可以通過首先遵守他們的納稅義務來確保不間斷地使用護照。 其次,即使納稅人拖欠稅款,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應該向美國國稅局繳納足夠的稅款,以將超過 50,000 萬美元的賬戶降至該水平以下。 第三,即使金額超過 50,000 美元,他們也可以通過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或讓 IRS 接受妥協的報價來阻止認證。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美國國稅局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來決定是否接受妥協的提議。 即使在納稅人已經獲得認證後,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或妥協要約仍然有效。 最後,無辜配偶救濟請求將阻止請求配偶的證明,如果已經證明,將要求國稅局撤銷納稅人的拖欠身份證明。
Allen Schuldenfrei([email protected])是一位律師,同時也是馬裡蘭州陶森市陶森大學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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