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解釋了 22 年 2017 月 2017 日 TCJA 28 如何將備用預扣稅率從 24% 降至 XNUMX%,當付款人沒有納稅人正確的 ITIN 或 SSN,或未能證明他們不受備用預扣稅時,就會發生備用預扣稅扣留。
美國國稅局敦促所有付款人和收款人查閱第 1281 號出版物《姓名/稅號缺失或錯誤情況下的備用預扣稅》。這份新修訂的出版品旨在幫助納稅人了解稅制改革如何影響備用預扣稅。備用預扣稅適用於 1099 表格上報告的大多數類型的付款。
去年的減稅和就業法案將備用預扣稅率從 28% 降至 24%。
這會影響付款和收款的納稅人。 付款的納稅人稱為“付款人”,而接收付款的人稱為“收款人”。
備用預扣稅可適用於以下付款:
- 利息支付
- 股息
- 贊助紅利,但前提是至少一半的付款是現金
- 租金、利潤或其他收入
- 作為獨立承包商完成的工作的佣金、費用或其他付款
- 經紀人付款和易貨交換交易
- 漁船經營者支付的某些部分
- 支付卡和第三方網絡交易
- 特許權使用費
- 不受常規賭博預扣的賭博獎金
- 應稅補助金和農業付款
以下是收款人可能需要繳納備用預扣稅的一些情況:
- 未能向付款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碼
- 提供錯誤的 TIN
- 以不正確的方式提供 TIN
- 在所得稅申報表上少報利息或股息
- 未能證明他們不會因少報利息和股息而繳納備用預扣稅
要停止備用預扣稅,收款人必須糾正導致備用預扣稅的任何問題。 他們可能需要向付款人提供正確的納稅人識別號、解決少報收入問題並支付所欠金額,或者提交缺失的申報表。
TIN 可以是:
- 社會安全號碼
- 雇主識別號
- 個人納稅人識別號
- 收養納稅人識別號
新修訂的 1281 號出版物充滿了有用的信息。 它將幫助任何需要對其任何收款人徵收備用預扣稅的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