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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森指示國稅局不要認證某些護照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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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納稅人代言人尼娜·奧爾森 (Nina Olson) 前來救援 – 奧爾森女士為近 800 名納稅人發布了納稅人助理命令 TAO,這些納稅人的案件均由奧爾森女士作為國家納稅人代言人負責監督的納稅人代言人服務辦公室處理。

Protax於16年2018月24日、2017年1月2016日、14年2015月114日和94年7345月51,000日警告稱,根據《修復美國地面運輸法案》(FAST法案)PL XNUMX-XNUMX,添加了第XNUMX-XNUMX節。 XNUMX,授權國稅局向國務卿證明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 然後,國務院可以拒絕、吊銷或限制納稅人的護照。 要符合嚴重拖欠稅款的資格,納稅人必須欠國稅局 XNUMX 美元,包括評估的稅款、利息和罰款。

國家納稅人倡導者尼娜·奧爾森 (Nina Olson) 指示國稅局不要向美國國務院證明一些拖欠納稅人的護照被吊銷或拒絕。 奧爾森在博客文章中解釋說,一般來說,這些人都是有公開納稅人辯護服務 (TAS) 案件的個人。

“撤銷或拒絕護照的能力為國稅局提供了對拖欠稅款的個人的強大影響力,”費城 Fox Rothschild LLP 合夥人 Matthew Lee 告訴 Wolters Kluwer。 “欠國稅局超過 51,000 美元並擔心可能丟失護照的納稅人必須立即採取措施解決其未繳稅款問題,要么全額支付此類債務,要么尋求協商徵收替代方案,例如分期付款協議或妥協的提議,”李指出。

證書

2015 年通過的立法要求財政部在收到國稅局證明任何個人有嚴重拖欠稅款的證明後,將該證明轉交給國務院。 除非在緊急情況下或出於人道主義原因,國務院不能為該人頒發護照。 國務院還可以撤銷以前簽發的護照。

嚴重拖欠稅款是指個人未償還的、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的聯邦稅款,總額超過 51,000 美元(經通貨膨脹調整),且已提交聯邦稅務留置權通知書,所有行政救濟措施均已失效或用盡;或已發出徵稅令。某些稅款債務,包括根據分期付款協議或和解方案償還的債務,不在此列。

IRS 在 2018 月份公佈了護照認證指南(Notice 1-2018、IRB 3-299, 2018;TAXDAY、01/15/2、I.XNUMX)。

打開 TAS 案例

奧爾森報告說,國稅局無意將有未決 TAS 案件的納稅人排除在認證之外。 奧爾森說:“截至 16 月 800 日,TAS 已確定近 51,000 名納稅人的評估未付聯邦稅債超過 XNUMX 美元,這些納稅人在 TAS 中有未決案件,並且不符合認證的例外或排除條件。”

現在,奧爾森已經採取了行動。 “我為這近 800 名納稅人中的每一位發布了納稅人援助令 (TAO),命令國稅局不要向國務院證明他們嚴重拖欠的稅款,”奧爾森在她的博客上寫道。 奧爾森解釋說:“在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者、國稅局局長或國稅局副局長廢除或修改這些 TAO 之前,國稅局必須避免對任何納稅人進行認證。”

“對於積極與 TAS 合作解決債務的納稅人來說,目前尚不清楚證明其稅收債務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 TAS 能夠讓納稅人遵守規定並解決納稅人與 IRS 的問題,那麼認證的目的就達到了。”Olson 說道。

證書

一些納稅人在向 TAS 尋求幫助之前可能已經獲得認證。 奧爾森表示,她已指示 TAS 工作人員協助這些納稅人

如果納稅人的案件不符合 TAS 的其他要求,TAS 員工可以根據 NTA 的公共政策權力協助納稅人。 奧爾森說:“鑑於納稅人因丟失護照和國際旅行權利而可能面臨迫在眉睫的、不可挽回的傷害,顯然有一項令人信服的公共政策來幫助任何需要護照認證的納稅人。”

作者:George L. Yaksick, Jr.,Wolters Kluwer News 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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