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使用 IR-2022-61 提醒我們,表格 1040 頂部有一個關於虛擬貨幣交易的問題,如果納稅人“在 2021 年的任何時間,您是否收到,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虛擬貨幣的任何經濟利益?”
IRS 提醒納稅人,1040 表、1040-SR 表和 1040-NR 表頂部有一個虛擬貨幣問題。 它問道:“在 2021 年的任何時候,你是否收到、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虛擬貨幣的任何經濟利益?”
所有提交表格 1040、表格 1040-SR 或表格 1040-NR 的納稅人必須勾選一個框,對虛擬貨幣問題回答“是”或“否”。 這個問題必須由所有納稅人來回答,而不僅僅是在 2021 年從事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納稅人。
當納稅人可以勾選“否”
2021年任何時候僅持有虛擬貨幣的納稅人,如果當年沒有從事過任何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或者其活動僅限於:
- 在自己的錢包或賬戶中持有虛擬貨幣。
- 在自己的錢包或賬戶之間轉移虛擬貨幣。
- 使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包括使用PayPal、Venmo等真實貨幣電子平台購買。
- 如上所述,參與持有、轉移或購買虛擬貨幣的組合。
當納稅人必須勾選“是”時
下面的列表涵蓋了需要選中“是”框的最常見的虛擬貨幣交易:
- 收到虛擬貨幣作為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付款;
- 免費(不提供任何對價)收取或轉讓虛擬貨幣,但不符合善意禮物的條件;
- 由於挖礦和質押活動而獲得新的虛擬貨幣;
- 由於硬分叉而收到虛擬貨幣;
- 用虛擬貨幣交換財產、商品或服務;
- 虛擬貨幣兌換另一種虛擬貨幣;
- 出售虛擬貨幣; 和
- 對虛擬貨幣經濟利益的任何其他處置。
如果納稅人通過出售、交換或轉讓處置作為資本資產持有的任何虛擬貨幣,他們必須勾選“是”並使用表格 8949 計算其資本損益並在附表 D(表格 1040)中報告.
如果納稅人收到任何虛擬貨幣作為服務補償或處置他們持有以出售給貿易或業務中的客戶的任何虛擬貨幣,他們必須報告收入,因為他們會報告相同類型的其他收入(例如,W -2 表 1040、1040-SR 或 1040-NR 第 1 行的工資,或附表 1 附表 C 中的庫存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