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在 2025-71 號稅務提示中向 2025 年收養孩子的父母解釋說,由於 OBBBA 的實施,在 2025 年完成收養或在 2025 年之前開始收養程序的父母,可以享受新的、更實惠的收養稅收抵免選項,適用於國際、國內、私人和公共寄養。
2025年完成收養手續或在2025年之前啟動收養程序的納稅人可能有資格獲得收養稅收抵免。此外,根據《一項全面而美好的法案》,該項稅收抵免政策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以下是信貸和資格概述,包括最近的變化:
- 此稅收抵免可用於支付與國際、國內、私人和公共寄養收養相關的符合資格的費用。
- 2025 年報稅表中,符合資格的兒童的收養抵免額最高可達 17,280 美元。
- 這項稅收抵免現在部分可退還,這意味著納稅人可能獲得的退稅金額超過應繳稅款。符合資格的子女在2025納稅年度及以後,每個子女最高可獲得5,000美元的退稅。但是,任何結轉至以後年度的不可退還金額都不能用於計算未來納稅年度的可退還部分。
- 符合條件的兒童必須未滿 18 歲。如果被收養者年齡較大,則必須無法在身體或精神上照顧自己。
- 印第安部落政府現在擁有與州政府相同的權力,可以判定兒童是否具有特殊需求,從而決定其是否有資格申請收養稅收抵免。即使沒有支付任何符合資格的收養費用,收養符合資格的美國特殊需求兒童的納稅人也可能有資格申請該稅收抵免。
- 收養配偶孩子的納稅人不能申請此抵免。
- 執行代孕協議的納稅人不符合享受稅收抵免的條件。
納稅人也可以使用互動式稅務助理來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符合條件的費用
- 合理且必要的收養費用
- 法庭費用和法律費用
- 與收養相關的差旅費用,如膳食和住宿
- 與合法收養符合條件的兒童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即使納稅人在確定符合條件的兒童之前支付了相關費用,這些費用也可能符合資格。例如,有些納稅人在收養程序開始時支付家庭評估費用。這些納稅人可以將這些費用作為符合資格的收養費用申報。
納稅人應填寫8839 表格(合格收養費用),以計算他們可以在報稅表中申報多少抵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