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表示,透過將資金或收入藏匿在海外來逃避稅收的行為,仍然位列其2015年報稅季的年度稅務詐騙「十二大騙局」名單中。
美國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說:“我們持續的執法行動應該會阻止任何人試圖在海外非法隱藏金錢和收入。” “我們有自願的選擇來幫助納稅人按順序完成納稅和申報義務。”
自 2009 年啟動第一個離岸自願披露計劃 (OVDP) 以來,已有超過 54,000 次披露,我們僅從該計劃中就籌集了超過 8 億美元。 美國國稅局進行了數千次與離岸相關的民事審計,產生了數千萬美元。 美國國稅局還追究刑事指控,導致數十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和賠償。
美國國稅局將繼續致力於我們的優先工作,以阻止任何發生的離岸逃稅行為。 儘管美國國稅局已經面臨數年的預算削減,但美國國稅局仍在繼續在世界各地追查案件,無論在海外藏錢的人是否選擇在美國境內沒有辦事處的銀行。
多年來,離岸賬戶一直被用來引誘納稅人進行詐騙和計劃。
每年編制的“骯髒一打”列出了納稅人隨時可能遇到的各種常見騙局,但其中許多騙局在報稅季節達到頂峰,因為人們準備報稅或僱用人員幫助納稅。
非法詐騙可能導致重大處罰和利息以及可能的刑事起訴。 IRS 刑事調查與司法部 (DOJ) 密切合作,以製止詐騙並起訴背後的犯罪分子。
2隱藏海外收入
多年來,許多人被認定為逃避美國稅收,他們將收入隱藏在離岸銀行、經紀賬戶或代名人實體中,然後使用借記卡、信用卡或電匯獲取資金。 其他人出於同樣的目的使用了外國信託、僱員租賃計劃、私人年金或保險計劃。
美國國稅局利用從調查中獲得的信息來追查擁有未申報賬戶的納稅人,以及涉嫌幫助客戶將資產隱藏在海外的銀行和銀行家。 美國國稅局與司法部 (DOJ) 密切合作,起訴逃稅案件。
雖然在國外維持金融賬戶有正當理由,但需要滿足報告要求。 持有此類賬戶但不遵守報告要求的美國納稅人是違法的,並可能面臨重大處罰和罰款,以及被刑事起訴的可能性。
自 2009 年以來,數以萬計的個人自願公開他們的外國金融賬戶,利用特殊機會遵守美國稅收制度並解決他們的納稅義務。 而且,隨著未來幾年逐步實施新的外國賬戶報告要求,將收入隱藏在海外變得越來越困難。
2012年初,由於納稅人和稅務從業人員在2011年和2009年海外自願披露計劃(OVDP)關閉後持續表現出濃厚的興趣,美國國稅局重新啟動了該計劃。該計劃將無限期開放,直至另行通知。
第三方報告
根據《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和美國與夥伴司法管轄區之間的政府間協議 (IGA)網絡,第三方帳戶自動報告於 2015 年開始實施,這使得離岸金融帳戶不太可能逃過美國國稅局的注意。
除了《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 和透過政府間協議 (IGA) 進行報告外,美國司法部的瑞士銀行計劃繼續與過去曾協助其違規行為的瑞士金融機構達成不起訴協議。作為這些協議的一部分,銀行需提供有關美國納稅人潛在違規行為的資訊。如果與參與該計劃的銀行有關聯的美國納稅人遲遲不向海外帳戶自願披露計劃 (OVDP) 申請解決其稅務義務,則可能面臨的民事處罰將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