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表示,利用濫用避稅天堂和結構來逃避納稅仍然是一個問題,並且仍然位列其2015年報稅季的年度稅務詐騙名單“十二大騙局”中。
“美國國稅局致力於阻止複雜的避稅計劃以及創造和出售這些計劃的人,”美國國稅局局長約翰·科斯基寧說。 “絕大多數納稅人支付了他們應得的份額,我們警告每個人都要提防那些兜售聽起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避稅天堂的人。”
每年編制的“骯髒一打”列出了納稅人隨時可能遇到的各種常見騙局,但其中許多騙局在報稅季節達到頂峰,因為人們準備報稅或僱用人員幫助納稅。
非法詐騙可能導致重大處罰和利息以及可能的刑事起訴。 IRS 刑事調查與司法部 (DOJ) 密切合作,以阻止詐騙並起訴背後的犯罪分子。
濫用稅收結構
濫用稅收計劃已經從濫用國內和國外信託安排的簡單結構演變為利用一些外國司法管轄區的金融保密法和離岸金融機構發行的信用卡/借記卡的可用性的複雜策略。
美國國稅局刑事調查 (CI) 制定了一項全國協調的計劃,以打擊這些濫用稅收計劃。 CI 的主要重點是識別和調查稅收計劃發起人以及在促進、幫助、協助或促進濫用稅收計劃方面發揮重要或不可或缺作用的人,例如會計師或律師。 同樣重要的是對故意參與濫用稅收計劃的投資者進行調查。
什麼是濫用計劃? 濫用稅收計劃計劃包括違反國內稅收法 (IRC) 和相關法規,其中多個流通實體被用作納稅人逃稅計劃的組成部分。 這些計劃的特點是使用有限責任公司 (LLC)、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LLP)、國際商業公司 (IBC)、外國金融賬戶、離岸信用卡/借記卡和其他類似工具。 這些計劃通常很複雜,涉及多層交易,目的是隱藏應稅收入和/或資產的真實性質和所有權。
在購買任何承諾“消除”或“大幅減少”您的納稅義務的安排之前,要考慮某件事是否“好得令人難以置信”。 如果一個安排使用了不必要的步驟或與其實質不符的形式,那麼該安排就是一種濫用方案。 要記住的另一件事是,濫用稅收計劃的發起人經常在他們的計劃中使用金融工具。 然而,這些工具被用於不正當目的,包括為逃稅提供便利。
美國國稅局鼓勵納稅人舉報非法逃稅行為。您應該向哪裡舉報涉嫌稅務詐欺活動?
濫用信託
信託通常也出現在濫用稅收結構中。 之所以在這裡強調它們,是因為不道德的發起人繼續敦促納稅人將大量資產轉移到信託中。 這些資產不僅包括現金和投資,還包括成功的持續經營業務。 信託在稅收和遺產規劃中的用途是合法的,但美國國稅局通常會看到高度可疑的交易。 這些交易承諾減少應稅收入,誇大個人開支扣除額,減少(甚至為零)自僱稅,以及減少遺產或贈與轉讓稅。
這些交易通常發生在納稅人將財富從一代人轉移到另一代人時。 有問題的信託很少能兌現承諾的稅收優惠,主要用作避免所得稅責任和向包括國稅局在內的債權人隱藏資產的手段。
美國國稅局工作人員繼續發現,不正當使用私人年金信託和外國信託轉移收入和扣除個人開支以及避免遺產轉讓稅的情況有所增加。 與其他安排一樣,納稅人在進行信託安排之前應尋求值得信賴的專業人士的建議。
專屬保險
另一種涉及合法稅收結構的濫用行為涉及某些小型或“微型”專屬保險公司。 稅法允許企業創建“專屬”保險公司,以使這些企業能夠防範某些風險。 被保險人根據稅法要求扣除為保險單支付的保費,而保費最終由被保險人或家庭成員的同一所有者擁有的專屬保險公司所有。
反過來,專屬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稅法的單獨部分選擇僅對來自保費池的投資收入徵稅,不包括每年高達 1.2 萬美元的淨書面保費的應稅收入。
在濫用結構中,不道德的發起人通過協助實體在境內或境外創建專屬保險公司、起草組織文件和準備向州保險當局和 IRS 提交的初始文件來說服密切持有的實體參與該計劃。 發起人協助創建和“出售”給實體,這些“保險”粘合劑和政策往往起草得很差,以涵蓋普通業務風險或高額“保費”的深奧、難以置信的風險,同時保持其與傳統保險公司的經濟商業保險。
年度保費總額通常等於企業實體當年減少收入所需的扣除額; 或者,對於富裕的實體,每年的總保費為 1.2 萬美元,以充分利用《守則》的規定。 已支付保險費的承保和精算證明缺失或不足。 發起人年復一年地管理實體的專屬保險公司,收取高額費用,幫助不熟悉保險的納稅人繼續這個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