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提醒可能有應稅收入的非美國公民,例如可能正在工作或獲得獎學金的國際學生和學者,他們可能對提交美國納稅申報表有特殊要求。
美國國稅局還提醒預扣稅代理人——例如工資專業人士或大學——準確提交 1042-S 表格有助於加快因非美國公民納稅人的任何退款。 表格或退貨上的錯誤可能會導致某些退款被延遲。
非美國公民納稅人必須做什麼
《國內稅收法》一般要求非美國公民(該法典將其定義為居民或非居民外國人,他們在美國境內從事貿易或業務)提交納稅申報表。 持 F、J、M 或 Q 簽證臨時在美國的外國學生、教師或實習生等非居民外國人被視為從事貿易或業務。
大多數 F-1、J-1、M-1、Q-1 和 Q-2 非移民身份的個人都有資格在美國就業,並且如果他們實際受僱於美國,則有資格申請社會安全號碼美國。 那些沒有資格獲得 SSN 但有報稅要求的人可以向 IRS 申請個人納稅人識別號。
非美國公民的姓名必須與提供給扣繳義務人的官方文件(例如社會保障管理卡或其他形式的官方政府文件)上的完全一致。
提起訴訟 表格1040-NR 或 1040NR-EZ 是有以下應稅事件的非美國公民要求的:
- 應稅獎學金或研究金,如第 1 號出版物第 970 章所述,教育稅收優惠。
- 根據稅收協定條款部分或全部免稅的收入; 和/或
根據《國內稅收法》應納稅的任何其他收入。 - 非美國公民還必須為收到的每份 1042-S 表格附上一份副本(通常是副本 B)到他們的納稅申報表中。 非美國公民應查看 1042-S 表,以確保其準確反映他們的姓名和收入。 如果表格不包含準確信息,他們必須聯繫扣繳義務人以獲取修訂的 1042-S 表格。
扣繳義務人必須做什麼
一般來說,有應稅收入的非美國公民也可能按其收入來源預扣稅款。 預扣稅代理人必須填寫 1042-S 表,外籍人士的美國來源收入須予預扣。
扣繳義務人必須提供五份 1042-S 表格副本。 副本A應該去IRS; 將 B、C 和 D 副本發送給收入的接收人; 扣繳義務人應保留副本E。 所有信息,包括納稅人姓名,必須與 1042-S 表的所有副本完全匹配。
如果扣繳義務人創建替代表格 1042-S,則所有五份副本必須採用相同的物理格式。 任何替代表格的大小、形狀和格式必須遵守 1179 號出版物、1096、1098、1099、5498 號替代表格的一般規則和規範以及某些其他信息返回的規則。 官方表格 1042-S 是替代表格的標準。
一個常見的錯誤是在表格 1042-S 的方框 13a 中列出兩個或多個收件人。 2016 年對錶格 1042-S 的說明已更新,以闡明在共同所有人的情況下,表格 1042-S 只能在方框 13a 中列出其中一位所有人。
扣繳義務人應查看情況說明書 2017-3,他們可以在其中找到表格 1042-S 說明的最新更改以及延遲處理納稅申報表的常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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