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稅務提示 2013-25
有關醫療和牙科費用的七個重要稅務事實
如果您在 2012 年支付了醫療或牙科費用,您可能可以獲得保險未涵蓋的費用的稅收減免。美國國稅局希望您了解有關申請醫療和牙科費用扣除的七個事實。
1. 您必須逐項列舉扣除項。只有在您的報稅表中選擇逐項列舉扣除項,您才能申報保險未涵蓋的醫療和牙科費用。如果您選擇標準扣除額,則不能申報醫療和牙科費用。
2. 扣除額有限制。您可以扣除的醫療和牙科費用超過您調整後總收入的7.5%。
3. 2012年支付的費用。您可以將2012年支付的醫療和牙科費用計入,即使您是在前一年接受的醫療服務。請妥善保存記錄,以證明您支付的金額。
4. 符合條件的支出。您可以申報您本人、配偶和受扶養人的大部分醫療或牙科費用。但部分情況及特殊規定除外。詳情請瀏覽 IRS.gov。
5. 可報銷費用。通常情況下,您可以報銷疾病的診斷、治療、緩解或預防費用。處方藥和胰島素的費用符合報銷條件。醫療保險、牙科保險和部分長期照護保險的費用也符合報銷資格。
6. 交通費用包含在內。您可以申報就醫的交通費用,包括大眾運輸或救護車費用,以及過路費和停車費。如果您開車就醫,可以扣除實際費用,包括汽油費和機油費。或者,您也可以選擇不扣除實際費用,而是按醫療出行的標準里程費率扣除,2012 年的標準里程費率為每英里 23 美元。
7. 避免雙重優惠。用於支付醫療或牙科費用的健康儲蓄帳戶或靈活支出帳戶中的資金通常免稅。因此,您不能扣除使用這些帳戶資金支付的費用。
您可以在 IRS 出版物 502“醫療和牙科費用”中找到更多資訊。另請參閱出版物 969,健康儲蓄帳戶和其他稅收優惠的健康計劃。您可以透過 IRS.gov 或致電 800-TAX-FORM (800-829-3676) 取得這些資訊。